事故车辆
爱车停放在路边,被撞后车牌还不见了。警方通过排查后,将肇事者找出,并还原了事故现场。
4月13日早晨7时许,江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渝澳大队接到市民蔡先生报警称,自己的车停在兴竹路鹏润蓝海A区对面的马路边上,早上发现车被撞,不清楚肇事者信息,报警求助。
民警赶赴现场,发现被撞车辆是一辆银色SUV,车头保险杠位置有明显被擦挂的痕迹,而且前车牌不翼而飞,民警现场取证后,随即对该案件展开了调查。
民警通过调取监控还原了事故现场,事故发生在凌晨3时6分左右,当时肇事车辆快速经过事故现场,挂撞了路边的车辆后,没有停车,径直驶离现场。
民警对监控画面进行了分析,并对事故发生地周边进行了走访,根据目击者提供的信息以及监控画面比对,民警最终锁定了一辆橘黄色轿车,车主为封某。
民警电话联系封某,但封某一直拒绝接电话,民警随后联系到了封某的家人,向其陈述利害关系。
最终,封某在家人的劝说下主动到渝澳大队投案自首。从案件发生到封某投案,民警用了8小时时间。
封某投案后,交代了其在兴竹路肇事后为逃避责任而驾车逃离现场的事实。民警询问封某被撞车辆的牌照去哪儿了,封某回忆道,当时撞车的时候,对方的牌照被撞掉并卡在我的车上了,但是后来应该是行驶途中掉落了。
民警依照程序暂扣了封某的车辆,并对其肇事逃逸行为进行了处罚,因封某的肇事逃逸行为未构成犯罪,依照《道路交通法》相关规定,对封某处以记12分罚款1000元的处罚。
目前,封某已经积极配合蔡先生进行了赔偿,并接受了处罚。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徐勤 江北警方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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