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发布了《关于深入推进全面创新改革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重庆、江苏、浙江三省市被新增纳入了“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名单。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获悉,首批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在2015年9月7日发布。当时,按照创新成果多、体制基础好、转型走在前、短期能突破和区域统筹布局的原则,在全国确定了京津冀,上海、广东、安徽、四川,武汉、西安和沈阳8个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8个改革试验区兼顾中部、东部、西部和东北,试验内容各有侧重,其中京津冀是唯一一个跨省级行政区域。
《通知》中要求,在实践载体、制度安排、政策保障、环境营造上下功夫,在创新主体、创新基础、创新资源、创新环境等方面持续用力,推动科技创新力量布局、要素配置、人才队伍体系化和协同化,坚决破除影响和制约科技核心竞争力提升的体制机制障碍,激发创新创业创造活力,提升创新体系整体效能,加快实现高水平自立自强。
《通知》中提到,支持地方结合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实施需要,在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基础上,深化推进创造性、引领性、务实性改革。在尊重基层首创精神的同时,聚焦各类创新主体反映最强烈的问题,谋划推动科技创新领域的“小岗村”式改革举措,强调每一项改革举措可操作、可检查、可评估,不断总结凝练可复制推广的改革成果,为全国深化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做示范。
本次全面创新改革的重点任务包括:构建高效运行的科研体系、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促进技术要素市场体系建设等。
构建高效运行的科研体系上,主要包括鼓励社会以捐赠和建立基金等方式多渠道投入基础研究,落实科研经费“放管服”改革,赋予科研机构更大人事自主权,推动科研仪器设备向社会开放,建立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体制机制等。
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上,主要包括改革重大科技项目立项和组织管理方式,实行关键核心技术“揭榜挂帅”和“赛马”等制度,推动技术总师负责制,组建创新联合体并组织重大创新任务,推动产业链上中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等。
促进技术要素市场体系建设上,主要包括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和长期使用权,制定科技成果转化尽职免责负面清单和容错机制,推进技术要素市场配置改革,建设专业化市场化技术转移机构和技术经理人队伍,开展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试点,探索低碳技术交易体系和规则建设,促进创新资源跨主体跨区域合理有序流动机制等。
同时,包容审慎监管新产业新业态,主要包括:探索建立数据资源产权、交易流通和安全保护等基础制度和标准规范,促进平台经济和共享经济健康发展,鼓励支持自主创新产品迭代应用,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和行政执法,建立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等。
在组织方式上,本次全面创新改革借鉴“揭榜挂帅”,原则上每个地方年度揭榜改革任务不少于3项,并采取任务清单方式推进,着力谋划和组织实施若干抓纲带目的改革举措,进一步提高改革质量和成效。
重庆市发展改革委高技术处相关负责人介绍,与以往相比,这则《通知》在创新改革的要求、任务、方式上更为明确具体:不仅强调坚持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双轮驱动”,更明确要在创新主体、创新活动、创新要素、创新环境等方面持续用力,着力破除影响和制约科技核心竞争力提升的体制机制障碍。
推进全面创新改革工作,是重庆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重要任务。重庆接下来将怎么干?
下一步,重庆将根据《通知》要求,建立分层推进机制:一方面,结合《通知》明确重点任务方向和我市创新改革实际需求,走访国家双创示范基地、创新型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等各类创新主体,广泛收集意见建议,形成改革举措建议上报国家。另一方面,在国家年度改革任务张榜后,积极参与揭榜,明确改革实施主体和改革方案,狠抓改革任务落实落地,充分释放体制机制改革红利。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郭发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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