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下午,市民叶女士驾车经过南滨路喜来登大酒店附近时,与一辆摩托车发生了擦挂,这本来是一起不大的交通事故,可摩托车驾驶员后来的行为,却让她气愤不已。
这辆林肯轿车,是叶女士7月份才买的。昨天,她驾车行驶到南滨路喜来登大酒店门口时,后方一辆摩托车开了上来,突然“嘭”的一声,摩托车上的木架子与轿车发生了剐蹭。
在撤离事故现场前,叶女士为了留存证据,顺手拍了一张对方的照片。可等她准备将车靠边时,摩托车驾驶员却突然发动引擎,一溜烟离开了事故现场。
目前,叶女士已经向警方报案,案件还在调查之中。叶女士说,这本来是一起不大的交通事故,事后,她对车子进行检查,发现损失并不大,自己也不是斤斤计较的人,如果对方没有一走了之,也不会闹成现在的局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逃逸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叶女士希望对方看到新闻后,能主动到交巡警支队南坪大队接受处理。
第1眼-重庆广电记者 彭俊杰 徐杨
原标题:擦挂后摩托车一逃了之 事故小气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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