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眼-重庆广电消息,渝中区的朱大姐最近为新房装修的事情发了愁,她的教训也许对其他人有所启发。
朱大姐在朝天门小商品市场上班,新房子就买在附近。经朋友介绍熟人装修,可以上门签约,考虑到没时间去选择装修公司,朱大姐觉得方便省事。
朱大姐说,当时,朋友介绍颂琪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不借,自己就与上门来的王某签订了合同。她想到是朋友介绍就没去公司,别人是做一部分工程给一部分钱,但却是给了钱再做工。
朱大姐的这套公寓房有三十多平方米,只做基础装修,已经付清了装修款38000元。9月15日开工,工期90天,现在工期快结束了,装修却停工了。
朱大姐说,工程包括了地砖贴完,还有墙砖和刮白吊顶等内容,但现在地砖都没有贴完,工程便停了。
装修的泥瓦工表示,要找朱大姐结清工钱。泥工刘师傅说,找朱大姐直接收工钱也是无奈之举。他本来在这栋楼给其他人家搞装修,是王某主动找他做工的。两人之前并不认识。工程做了几天,刘师傅就觉得不太对劲。他以借生活费为由让王某先给点钱,被对方拒绝了。
刘师傅劝房东朱大姐最好不要给工程款,等活做完了再拿钱也不迟,但朱大姐没有听他的话,现在王某也没给刘师傅工钱。
朱大姐觉得,既然装修合同上盖了颂琪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公章,这事找装修公司解决,或者请装修公司联系一下王某。
不过,颂琪装饰公司负责人说,王某早就离职了,这件事情是私下交易,与公司无关。他还说王某他到底是用的公司的章,还是他自己拿的章并不清楚。而且与公司签的合同,钱要打给公司,公司才会负责这个事情。
记者联系王某,想听听他对此事的说法,但是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对朱大姐来说,轻信他人话语,不去公司签合同,还把装修款打给私人,这留下了很大的隐患。合同有公司的公章,公司难道就与此全无关系吗?鼎之律师事务所陈祖合律师认为,这事还要进一步了解详情才能作判断。关键在于公章的真假、以及公章是否是合法取得。
如果公章是假的,或者非法取得,那就属于业务员个人盗用公司的名义,业主就只能找王某处理装修善后事宜;
如果公章是真的,且是合法取得,那么装修公司涉嫌管理存在疏漏影响第三方合法权益,就可能承担连带责任。
第1眼-重庆广电记者 王焱宇 王安礼
原标题:业务员上门签合同 装修停了业主无计可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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