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交通执法总队微信公众号消息,12月2日16时许,重庆交通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一支队二大队执法人员接到报警,称G5001绕城高速公路龙兴互通往果园港方向匝道内,一辆渝籍货车装载的货物脱落,造成交通中断。接报后,执法人员立即前往现场处置。
到达现场后,执法人员发现车道内和护栏外到处都是废纸板,导致匝道上的车辆无法通行,同时,货物脱落也造成了公路路产损坏。经了解,驾驶员刘某驾车从龙兴收费站上道,准备前往江津区,在匝道转弯时,因车速过快,打方向过猛,导致货物倾斜、脱落。经过近4个小时的紧急救援,才将路面货物清理干净,恢复了交通。交通执法部门根据《重庆市道路运输驾驶员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相关规定,对驾驶人“未采取有限措施,致使货物脱落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目前,重庆正在开展中心城区高速公路路域环境品质提升工程,进一步优化高速公路路面通行环境。货物扬撒、脱落既污染路域环境,又严重威胁其他交通参与者安全,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将严查此类违法行为。
重庆交通执法总队提醒广大货物运输经营者及货运驾驶员,在装载货物时,应尽可能封闭式运输,同时,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情况发生。
【行政法规】
《重庆市道路运输驾驶员管理办法》
第五十一条 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交通行政执法机构责令改正,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未采取有效措施,致使货物脱落、扬撒的;
(二)从事大型物件运输的,未按照规定装置统一标志和悬挂标志旗,在夜间行驶和停车休息时未设置标志灯的;
(三)超限、超载运输的;
(四)使用货运车辆运输旅客的。
原标题:货物脱落致交通中断 执法人员及时消除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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