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安女子韦某租住在南宁市仙葫开发区南一里的一套房里,“聪明”的韦某由此想出了一个发财之路,她冒充房东的女儿在网上发布招租信息,并将房子同时转租给两个人,骗取了1.2万元后悄悄搬走。近日,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韦某11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5000元,同时退赔两名受害人的经济损失。
主审该案的法官提醒,网络时代各种信息混杂,租房客在租房时,一定要严格审核房主的身份,查看房产证、身份证等原始证件,必要时也要到相关部门进行查询,以辨别真伪,防止上当受骗,给自己造成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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