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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2018年遴选支持百名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
08-14 09:03:46 来源:教育部官方微信

近日,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印发《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遴选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将面向全国各级各类学校在职专任教师,共遴选支持100名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

遴选条件有哪些?怎样申报?有何工作要求?随小编一起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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遴选名额

共遴选支持100名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其中高等学校(含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等)教师占60%左右,中等以下学校(含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等)教师占40%左右,2名为军事院校在职专任教师,由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院校局负责遴选。

申报遴选条件

申报人选应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人师表,师德高尚;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培养优秀青少年有突出贡献;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在教育领域和全社会享有较高声望,师生群众公认。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高等学校

普通本科院校人选,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近6学年(2012—2018学年)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96学时/学年,其中每学年必须为本科生主讲一门课程(医学专业任课教师按教学时数计算,本科教学工作量平均不少于60学时/学年,含案例教学和临床带教)。

高等职业学校人选,应具有相关企事业单位一线实践工作经历,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近3学年(2015—2018学年)承担本校教学任务(包括实训、实习等实践课程)不少于180学时/学年。

非现任校级领导。

非国家“万人计划”其他类别申报者和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入选者。

2、中等以下学校

普通中小学校人选,原则上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近6学年(2012—2018学年)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180学时/学年,其中每学年必须为中小学生主讲一门课程。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人选参照普通中小学校人选要求,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遴选。中小学及幼儿园人选应注重向乡村学校倾斜。

中等职业学校人选,应具有相关企事业单位一线实践工作经历,原则上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近3学年(2015—2018学年)承担本校教学任务(包括实训、实习等实践课程)不少于180学时/学年。

非现任校级领导(承担教学任务的副职除外)。

非国家“万人计划”其他类别申报者和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入选者。

申报遴选程序

符合上述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学校经遴选并公示后,向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部门人事教育司(局)推荐(教育部直属高校除外)。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部门人事教育司(局)和教育部直属高校组织评审。根据本通知要求,按照分配名额,确定初步人选并征得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予以公示,公示通过后作为向教育部推荐的候选人。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部门人事教育司(局)和教育部直属高校须在2018年9月10日前,将候选人书面材料和电子材料报送至教育部教师工作司。

书面材料包括候选人汇总表、候选人推荐表(表样在教育部官网www.moe.edu.cn下载)及附件、学校党委对候选人思想政治及师德表现的书面意见各1份;电子材料通过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申报评审信息系统(网址及账号、口令、开放时间另行通知)报送,包括候选人20分钟现场教学录像视频、候选人汇总表、候选人推荐表及附件,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

工作要求

各学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部门人事教育司(局)须将候选人情况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公示,并开通监督举报电话和信箱。公示无异议方能逐级推荐上报。

各有关部门和学校要严把人选政治关、师德关和质量关,对师德存在问题的予以“一票否决”。对于推荐过程中把关不严,不能认真履行职责的学校,停止下一年度推荐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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