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谭谈交通》下架风波引发舆论关注。据上游新闻报道,7月10日晚间,《谭谈交通》栏目原主持人谭乔在第三方社交平台个人实名认证账户发文称,该栏目视频被下线并可能面临千万赔偿。
据公开资料显示,《谭谈交通》是成都本土一档寓教于乐的交通警示类节目,因为其贴近大众的节目特色和诙谐幽默的主持特点,自开播以来便赢得了成都市民的一致好评。节目于2018年初停播,但从去年开始《谭谈交通》凭借其公益性、趣味性再次在短视频平台火爆出圈,主持人谭乔也变身“网红大V”,在B站拥有387万的粉丝量。
作为节目主持人,谭乔传播自己录制的作品却被诉侵权,许多网友表示“不理解”。诚然,《谭谈交通》作为一档普法节目,二次传播也具有一定的公益性。而谭乔作为主持人,其风趣幽默诙谐的主持风格是该节目的灵魂所在,人们也容易将其个人与节目划上等号,从情感上讲,网友的“不理解”可以理解。但从法律层面来讲,是否构成侵权,关键还需要进一步厘清节目性质以及版权归属问题。
根据《著作权法》相关规定,作为一档视听节目,《谭谈交通》的著作权应由节目制作者享有,该节目是电视台完成制作并在电视台播出,因此,制作单位成都广播电视台依法享有《谭谈交通》著作权。而此次向各视频网站主张版权、要求节目下架的成都游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已从成都广播电视台获得了这档节目的著作财产权,其中包含维权权利。因此,该公司的维权行为,也算是于法有据。
但另一方面,《著作权法》也有明确规定,“自然人为完成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著作权由作者享有”,“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从这一方面讲,谭乔作为创作者,是否享有作品的著作权,也同样值得考量。
保护原创,鼓励创新,尊重智力劳动成果,是《著作权法》的立法精神所在。目前,关于《谭谈交通》的版权争论仍在,最终结果如何,不妨拭目以待。而对于大众而言,也不妨将此次风波当作是一堂很好的普法课。
如今,随着短视频的流行,许多网友会对传统影视娱乐节目进行再加工,并进行二度传播,涉及网络流量和商业利益,就不可避免地会触及版权问题,如果操作不当,就可能侵权。谭乔本人也表示,由于当初没有版权意识,并没有签订相关合同,才会为今日的风波埋下隐患。如果当初涉事各方法律意识再强一些,清晰规定了版权归属,明确了彼此的权利义务边界,也不至于会出现如今的尴尬局面。
法治社会,尊重知识、版权是其中应有之义。出现类似的知识产权纠纷,也正是说明人们的版权意识在不断提升。从这一层面来讲,《谭谈交通》引发争论并不是坏事,既给大众上了一堂普法课,同时也是对广大视频创作者的一个警示和提醒:一定要有版权保护意识,尊重原创,遵守知识产权法律,尤其是在涉及盈利的情况,应获得相应授权,合法传播和使用相关作品,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上游新闻评论员 龙春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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