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牡丹江市公安局消息,2022年4月14日,牡丹江市公安局东安分局长安派出所接到警情信息,称有人在微信群中讨论疫情防控时公然对骂,并涉嫌侮辱他人。东安分局迅速成立工作专班,及时固定证据,并第一时间将两名违法行为人依法传唤至派出所。
经查,违法行为人靳某(男,54岁)、李某(男,52岁)在共同的微信群中讨论疫情防控政策时,因见解不同发生争吵,进而相互言语攻击、谩骂。靳某为泄私愤,在微信群中将矛头指向爱民区居民,用恶毒粗鄙语言进行辱骂、诅咒。随后相关内容在多个微信群中流转,伤害了全心抗疫的群众感情,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十二条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对涉嫌侮辱他人的违法行为人李某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对涉嫌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人靳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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