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府〔2022〕29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对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6·18”1#乙二醇装置爆炸事故提级调查的批复
市应急局:
沪应急〔2022〕38号文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对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6·18”1#乙二醇装置爆炸事故予以提级调查,由吴清常务副市长牵头负责。同时,由市应急局会同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公安局、市总工会、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消防救援总队、金山区政府组成“6·18”1#乙二醇装置爆炸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调查组”)。调查组由市应急局局长马坚泓担任组长、市应急局副局长杨晓东担任副组长。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22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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