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龙江哈尔滨一名5岁女童被邻居带走疑遭性侵一事引发关注。据媒体报道,女童下体撕裂严重,多个内脏器官感染严重,目前在重症监护室仍处于昏迷状态。嫌疑人已被警方抓获,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女童的遭遇让人揪心,不少人谴责犯罪嫌疑人禽兽不如。然而愤怒之余,我们更该追问:保护未成年人不受侵害,我们还能做些什么?
斩断侵害未成年人的魔爪,必须从家庭教育、学校教育、法律制度方面,做出强有力举措。首先,家庭和学校方面,必须加强预防,提升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让孩子明白“背心裤衩覆盖的地方别人不能摸”,“要坚决拒绝别人的身体接触”。同时,学校方面还要加大对性侵犯罪特别是利用特殊职责地位性侵未成年人的打击力度,加强对教师等职业群体的管理,建立性侵害未成年犯罪资料库,并实现全国联网公开,限制犯罪嫌疑人不得参与未成年工作。
学校和家庭为未成年人筑牢防护墙的同时,还应从司法层面破解未成年人性侵害案件存在的立案难、举证难等问题。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曾对全国5800名中小学生作过一个问卷调查,结果显示,性侵害案件的隐案率是1:7。也就是说,如果有一起性侵害案件被揭露出来,背后会有7起不为人所知。而在那些受害人报警的案件,很多也面临立案难、取证难的问题:一般性侵儿童的犯罪比较隐蔽,绝大多数都是发生在一对一的环境当中,证据很难保存;在一些案件中,被伤害的孩子才三五岁,其语言表达能力不足,同样影响举证。
针对这一问题,去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陈中红联名17人向全国政协提交了关于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严厉打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提案,对此类案件提出了相应的建议:加强对此类案例的侦办力度,注重对未成年被害人采取"一站式询问",最大限度避免对未成年被害人造成二次伤害;针对性侵害犯罪较之其他犯罪存在的取证难、认定难等问题,准确把握性侵未成年人犯罪证据审查判断标准,适时收集和使用间接证据,结合全案情况审查言词证据;对于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形式多样、手法隐蔽的新情况新特点,应及时研判,正确运用法律惩治犯罪。
此外,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还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发现疑似案例也应及时报案。今年5月29日,最高检等9部门也共同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规定性侵、虐待、拐卖等9类未成年人遭受不法侵害情形,有关单位和个人须立即报案。
打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必须加强预防、加快侦办、加大处罚;三管齐下,才能为“少年的你”织起一道严密的保护网。
上游新闻评论员 龙春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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