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南北两家稻香村的品牌争夺战再次引起舆论关注。先是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判苏州稻香村侵权,要求赔偿原告北京稻香村经济损失3000万元。紧接着,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判定北稻侵权,要求赔偿苏稻115万元。
苏稻北稻孰是孰非,还要看法律的最终评判。不过,近年来此类品牌纠纷不断,比如加多宝与王老吉、南北露露以及华彬和泰国天丝的红牛之争,一些同行企业甚至一争就是多年,颇引人深思。
首先,品牌争夺战屡屡诉诸法院也可以被看作好事。这倒并非看热闹的不怕事大,理由有二:一是它从一个侧面说明,企业品牌意识包括知识产权意识在日益觉醒。改革开放前甚至改革开放初期,绝大多数企业品牌意识淡薄,甚至根本就没有品牌意识。比如此次陷入争夺的稻香村商标,就是当事双方以外的河北一家企业无偿转让所得。可见那时候,商标这类无形资产在很多企业眼里根本就算不得资产。从商标可以拱手相送到争夺得不可开交,抛开具体个案的是非不说,这种变化对企业而言算是一种成熟和进步。二是用法律武器解决争端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日益成熟的标志。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企业间有了纠纷上法院,可见企业的市场意识和法治意识在不断增强。
其次,一些品牌争夺战打成持久战,甚至有两败俱伤之虞,值得其他企业汲取教训。市场经济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则就是投入产出。很多事情,以合理的成本去做是好事,而“不惜代价”则未必是好事。比如一些品牌争夺战,一战十几年,牵扯双方过多人力精力财力,对企业发展就会成为负担。因此,今后如何避免这种旷日持久的争斗,也值得思考。
做事要抓住机遇,要分清轻重缓急,但从契约角度,做事先立规矩也有其合理性。很多人做事往往不习惯先谈条件,结果常常事后因分配不均而产生矛盾。其实,市场经济特别讲契约精神,事先就把品牌、知识产权等不大容易计算清楚的无形资产权属分清楚,总比一开始一团和气最后撕破脸皮对簿公堂要好得多。事业开始阶段对契约谈得越细致,后面的矛盾反而会越少,成本也最节约。
还有,品牌固然重要,但品牌并非企业经营的全部,没有好的管理,没有不断的技术创新,没有正确的市场策略,再好的金字招牌也可能会褪色。不少百年老字号的最终没落,就是证明。品牌争夺战既不能打成持久战,更不该打成情绪战,当事双方保持理性很重要。所谓理性,就是尊重法院判决,承认客观现实。对于侵权一方,与其无休止地纠缠下去,不如及早调整策略,重振旗鼓另开张。毕竟品牌的得失只是一城一池的得失,企业其他环节做得好,完全有可能从山重水复到柳暗花明,重新找到翻盘机会。比如加多宝,虽然失去了王老吉的品牌使用权,可是通过不懈努力,依然打开了一片新市场。所以,企业经营是一个整体,只有管理、创新、市场和品牌战略齐头并进,才能在竞争中掌握主动并真正立于不败之地。
原标题:人民日报评“南北稻香村之争”:品牌争夺不该打成情绪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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