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6日,上游新闻·重庆商报记者从重庆市交通局获悉,按照国务院的相关要求,为保障车辆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高效免费通行我市高速公路,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全文如下:
一、免费实施范围
(一)免费时间: 2月17日00:00开始,至国务院批准的疫情结束时间为止(结束时间另行通告)。车辆免收通行费的时间以车辆驶离高速公路出口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
(二)免费对象:行驶我市高速公路的所有客车、货车和专项作业车。
(三)免费范围:重庆市所有高速公路。
二、车辆通行方式
(一)ETC客车
ETC客车在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出口应通行ETC专用车道。
(二)非ETC客车
免费开始前,2月16日12:00至24:00,非ETC客车入口上道时领取纸质通行券,出口下道时经人工(混合)车道正常缴费通行。免费期间,非ETC客车入、出收费站应通行人工(混合)车道,不得通行ETC专用车道。
(三)货运车辆。免费开始前,2月16日12:00至24:00,货车入口称重检测后在人工(混合)车道领取纸质通行券,出口下道时经人工(混合)车道正常缴费通行。免费期间,货车驶入高速公路仍应接受入口称重检测,禁止违法超限车辆通行高速公路。
三、优惠车辆
(一)预约优惠通行车辆。鲜活农产品和跨区作业联合收割机(包括插秧机)运输车辆、集装箱车辆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免费期间通行高速公路,无需入口提前预约和出口查验。
(二)“高速公路套餐通行费”车辆。重庆市“高速公路套餐通行费”的套餐有效期顺延。顺延时段与国务院确定的疫情免费时间一致。
重庆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交通运输防控组
2020年2月16日
上游新闻·重庆商报记者 郑三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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