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联合重庆市地方金融监管局、重庆银保监局、重庆证监局、重庆市发展改革委、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经济信息委、重庆市农业农村委、重庆市商务委、重庆市文旅委、重庆市卫健委、重庆市国资委、重庆市税务局、重庆市市场监管局、重庆市统计局、重庆市政府口岸物流办等15部门联合印发《重庆市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出台40条支持措施,全力做好稳企业保就业相关工作。
据悉,此次《实施意见》的出台,是对前期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等一系列措施的进一步升级和强化,将有效巩固前期金融支持成效,进一步提高金融支持力度,进一步提振实体经济信心。
《实施意见》强调,要加大货币信贷政策支持力度,保持货币信贷总量较快增长,发挥好再贷款再贴现政策定向支持作用,落实好普惠小微信用贷款支持政策和普惠小微贷款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政策,拓宽小微企业贷款低成本资金来源,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投放,引导企业贷款利率逐步下行。
《实施意见》要求,各金融机构要进一步提升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切实转变经营理念,加大小微企业贷款投放力度,积极改进内部资源配置,不断完善内部绩效考核评价,运用金融科技手段赋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大幅增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首贷、无还本续贷。
《实施意见》提出,要建立重点企业政银企对接机制,加大制造业中长期融资以及涉农、外贸和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的金融支持力度,实施名单制融资需求对接、一企一策服务。要创新产业链供应链金融服务,发挥好应收账款融资平台的支持作用,推动应收账款融资扩面增量。鼓励核心企业签发商业承兑汇票,促进完善重庆商业信用体系。开展动产担保统一登记试点,积极拓宽动产融资担保登记范围。要进一步扩大直接融资,发挥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信用风险缓释工具和信用保护工具等作用,推动债券融资扩面增量。推动更多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新三板上市或挂牌融资以及区域性股权市场融资,积极发挥私募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作用。
《实施意见》要求,要进一步优化地方融资环境,完善地方征信平台,加快落地重庆征信公司,全面推进民营小微企业首贷续贷中心建设。落实财税政策优惠措施,发挥好地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争取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支持,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和再担保机构平均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
《实施意见》明确,依托国务院金融委办公室地方协调机制(重庆市),建立重庆市金融支持保企业稳就业工作部门联系机制,明确职责分工,量化目标任务,形成工作合力。建立金融服务监测评估督导机制,加强企业稳岗就业监测,支持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为稳就业、保民生和实体经济发展提供更有力的金融支撑。
上游新闻·重庆商报记者 郭欣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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