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导我市直销行业相关经营主体和营销人员合规经营,进一步规范直销市场秩序,促进我市直销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在充分调研论证和吸纳各方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根据《直销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11月30日,我市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出台了《直销行业合规经营指引》。
据介绍,该《指引》主要具有以下特点:一是突出系统性。《指引》围绕直销行业招募、培训、计酬、宣传、销售、售后六个环节,对我市直销行业经营活动作出全链条系统性经营指引。二是突出针对性。该《指引》针对当前直销行业容易出问题的领域,作出了重点指引。如规定直销企业招募经销商和直销员时,不得将个别从业者的收益夸大成行业普遍现象,欺骗、误导经销商、直销员;规定直销企业、经销商和直销员销售保健食品时,应明确告知消费者,保健食品是指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适宜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等。三是突出实践性。该《指引》不少内容源自于日常直销监管工作实践,是对一线直销监管工作实践经验的概括、提炼和总结,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四是突出指导性。该《指引》虽然不是法律规范,但它是监管部门开展直销监管的重要参考,是对直销行业分类监管的重要基础,可有效指导我市直销行业相关经营主体和营销人员开展合规经营管理。
记者注意到,《指引》中,对申请成为直销企业应具备的条件做了明确规定:投资者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提出申请前连续5年没有重大违法经营记录;外国投资者还应当有3年以上在中国境外从事直销活动的经验;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依照规定在指定银行足额缴纳了保证金;依照规定建立了信息报备和披露制度。
未满18周岁的人员;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全日制在校学生;教师、医务人员、公务员和现役军人等均不得被招募成为直销员。
同时,直销员的报酬应以其直接向消费者销售的产品的收入为依据计算,报酬总额(包括佣金、奖金、各种形式的奖励以及其他经济利益等)不得超过其本人直接向消费者销售产品收入的30%。
此外,直销企业、经销商和直销员不得利用研讨会、激励会、表彰会、产品推介会、业务沟通会、健康咨询、美容或者营养讲座等任何形式,对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制作成份、用途、生产者、产地、来源、生产日期、有效期限、销售状况、用户评价、获奖情况、售前售后服务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重庆市市场监督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指引》的出台,为我市直销行业相关经营主体和营销人员开展合规工作提供了明确指引,有助于我市直销行业相关经营主体和营销人员深化对《直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认识,有效预防和降低法律风险,共同塑造直销行业良好形象。
下一步,我市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加强直销领域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断更新监管理念,完善监管方式,进一步健全直销行业长效监管机制。
上游新闻·重庆商报记者 严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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