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北京、上海、深圳之后,中西部首个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对外投资试点业务落户重庆。与其他城市相比,重庆开展这一创新试点有啥“不一样”?
7月5日,在重庆市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人民银行重庆营管部副主任,重庆外汇管理部副主任吴豪声进行了详细介绍。
吴豪声表示,与其他试点城市不同,重庆QDLP试点业务呈现准入门槛低、投资范围广、额度管理灵活、投资币种多元等四方面特点。
具体来看,在准入门槛上,重庆试点基金管理企业及试点基金设立门槛、单个境内有限合伙人对单只基金最低投资限额等准入要求进一步放宽。
如:试点基金管理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试点基金无最低出资限额要求,单个境内有限合伙人对单只基金最低投资门槛为1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而在其他试点城市,上海、深圳要求注册基本金不低于200万美元,北京为不低于3000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试点基金对外投资范围方面,包括境外非上市企业股权和债权、境外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和交易的股票和债券、境外证券市场(包括境外证券市场交易的金融工具等)、境外股权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基金、境外大宗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等,涵盖了证券市场、大宗商品、REITs以及未上市企业等,既有二级市场也有一级市场,资金投向进一步拓宽。
额度管理上,试点基金管理企业可在其设立的各试点基金之间灵活调剂单只基金对外投资额度,各单只试点基金对外投资额度之和不超过该试点基金管理企业获批额度即可。对外投资额度实行余额管理,可循环使用。
此外,在传统使用外币对外投资基础上,将跨境人民币纳入试点范畴,试点基金可使用QDLP额度直接以人民币资金对外投资。
上游新闻记者 郭欣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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