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即日起,重庆生态环境部门面向全社会征集违法线索,涉及自然保护地、排污许可、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环境违法行为。
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违法线索征集范围,在自然保护地内非法开矿、修路、筑坝、建设等造成生态破坏的行为;无证排污行为、违反排污许可证行为、违反自行监测要求的行为、违反其他环境管理要求的行为等。而在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方面,违法线索征集内容更加具体,包括未批先建的行为;不符合经审批的环评价文件情形,建设单位未组织开展环境影响的后评价等情形;建设项目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开展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其主体工程已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行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存在基础资料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虚假,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正确或者不合理等严重质量问题的行为;项目建设期间未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措施的行为。
市生态环境局公布了违法线索征集途径,电话举报号码:12345;来信举报:两江新区嘉蓉路重庆环保科技产业园,重庆市生态环境局人民来访接待室,邮编:401120;微信举报,搜索“重庆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右下侧“办事服务”功能“生态环境有奖举报”模块。
据了解,违法线索征集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20日,经调查核实,符合《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试行)的通知》相关规定的,按规定标准给予奖励,并对提供违法线索的公民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
上游新闻记者 郑三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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