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记者从天津航空获悉,根据乌鲁木齐最新防疫政策,天津航空对涉及乌鲁木齐进出港国内航班机票的旅客可享受免费退改服务。
记者获悉,免费办理退改服务的具体内容是2021年10月15日(含)之前已购买且乘机日期为2021年10月15日(含)至2021年12月31日(含)的国内客票;由天津航空实际承运的涉及乌鲁木齐进出港国内航班(含经停乌鲁木齐航班)和天津航空为市场方的涉及乌鲁木齐进出港代码共享航班(含经停乌鲁木齐航班); 非乌鲁木齐进出港航班,但可提供在2021年10月15日(含)之前购买的,旅客实际旅行行程涉及乌鲁木齐,且可以提供本人旅行(或入住)日期为 2021年10月15日(含)至2021年12月31日(含)期间涉及乌鲁木齐的下列材料之一:包含但不限于与GS客票组合使用的其他航司机票(可为分别购买的机票)、火车票等地面交通运输凭证、乌鲁木齐的酒店预订单。
非乌鲁木齐进出港航班,但可提供因乌鲁木齐疫情隔离证明材料(疫情隔离证明材料应由防疫部门、公安机关、派出所、街道办等组织开具并加盖公章)、拒载证明(当地机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疫情拒载证明);旅客提供以上相关证明材料外,还需同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以上证明材料可以是原件、扫描件、照片、截图。
天津航空表示, 在航班起飞前已取消订座的客票,旅客凭相关证明材料,首次变更至2021年12月31日(含)之前的同航司、同航线航班,收取原票面价与变更后适用舱位票价的票款差额,免收变更费;如按照以上原则办理过客票变更后,旅客再次提出客票变更或退票申请,需在客票有效期内依据变更后客票的适用条件办理。上游新闻记者 郑三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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