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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香果女孩被害案”刑事诉讼结案,31万余元民事索赔进行中
03-13 21:16:19 来源:上游新闻

3月13日,上游新闻(报料微信号:shangyounews)记者从“百香果女孩被害案”受害者家属处了解到,3月12日被害人家属收到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寄出的《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至此,凶手杨光毅对被害女童及家属退赔已全部执行完毕,家属获赔32元。

被害人家属称,此前“百香果女孩”母亲陈礼言与凶手杨光毅关于民事赔偿诉讼达成调解,法院支持陈礼言要求的经济损失赔偿31万余元,仍在索赔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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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百香果女孩”母亲在再审申请书上签字。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据上游新闻此前刊发《“百香果女孩”父亲10年前救落水儿童去世 家属为其申请见义勇为人员》《最高法指令广西高院再审“百香果女童”遇害案,家属:“像看到一束光”》《广西“百香果女孩”遇害案再审未宣判,凶手请求判处死刑,女孩母亲法庭晕倒》等报道显示,2018年10月,广西灵山10岁女童杨某燕卖百香果回家途中,被同村29岁的杨光毅强奸后死亡,杨光毅投案自首。2019年7月,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杨光毅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退还从“百香果女孩”处拿走的32元。

2020年3月25日,广西高院改判杨光毅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对杨光毅限制减刑。判决生效后,最高人民法院对该案调卷审查,于2020年11月3日作出再审决定,指令广西高院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

广西高院于2020年12月25日作出再审刑事判决,撤销二审判决,改判杨光毅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2021年2月2日最高法下达执行死刑命令,广西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百香果女孩被害案”凶手杨光毅执行死刑。

3月12日,“百香果女孩”家属收到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寄出的《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至此,凶手杨光毅对被害人及家属退赔已全部执行完毕,家属获赔32元。

被害人家属代理律师侯士朝称,2019年8月“百香果女孩”母亲陈礼言于灵山县人民法院单独提起有关该案的民事赔偿诉讼,后经法院主持陈礼言与杨光毅达成民事调解。据民事调解书,陈礼言要求被告杨光毅应赔偿经济损失285474元、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0元。律师称,目前民事索赔还在进行当中。

被害人家属告诉上游新闻记者,虽然32元钱获赔了,但是从孩子出事到现在都没有碰到凶手家属,也没有收到对方的道歉,因此一直还在等待对方道歉。

上游新闻记者 王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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