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27日,内蒙古敖汉旗人民法院对蔡德成等8人涉恶犯罪集团一案公开宣判:一审宣判被告人蔡永利犯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4年;其父蔡德成被认定为集团首要分子,数罪并罚判刑16年;其妹夫李晓翼数罪并罚判处11年。其他5名被告人的刑期分别从6个月到4年不等。
上游新闻记者了解到,被告人蔡永利案发前系北京某知名律师事务所派驻呼和浩特分所的执业律师,其父蔡德成在内蒙古宁城县内长期经营有旅游景区及矿山资源。
▲法院判决书显示,北京某知名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人蔡永利犯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4年。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目前,8名被告人全部提起上诉。5月6日,蔡永利的辩护律师已向内蒙古赤峰中院邮寄了上诉状。
上游新闻记者了解到,今年44岁的蔡永利,事发前系北京某知名律师事务所派驻呼和浩特分所执业律师。其父蔡德成是赤峰市宁城县藏龙谷旅游商贸有限公司董事长,所投资的藏龙谷景区价值逾亿元。因曾与景区所在地的村支书产生利益纠葛,蔡德成及蔡永利多次公开举报该村支书“涉黑涉恶”未果。
2019年6月,蔡永利、蔡德成及妹夫李晓翼,连同曾与蔡家及景区有来往的5名人员,被指控犯有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非法拘禁罪、诈骗罪等。
2020年12月25日至2021年1月7日,敖汉旗人民法院就此案开展了长达14天的庭审。
敖汉旗检察院起诉称,自2004年至2018年间,蔡德成在宁城县域内通过开办矿山和旅游景区的方式获取经济利益,为达到聚敛钱财的目的,形成非法控制,经常纠集一些人使用暴力、威胁的手段,通过实施非法拘禁、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并逐步形成了以被告人蔡德成为首要分子,被告人蔡永利、李晓翼、伊德生为骨干成员,杨海涛等4人为一般成员,联系紧密、较为稳定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对于非法拘禁罪,检方指控称,2005年4月29日19时许,被害人陈某品酒后到金川矿业找蔡德成索要占地补偿合同,双方因言语不和发生口角,蔡永利、伊德生即对陈某品进行殴打。后在蔡德成的指使下,将陈某品限制在矿部宿舍内不让其离开,时间长达3个多小时。在陈某品被拘禁期间,伊德生又对其进行殴打。次日0时许,又来了七八名男子手持铁棍,对陈某品进行了追打,后陈某品逃离现场。经法医鉴定,陈某品胸骨骨折、腿骨骨折、肋骨多发性骨折,人体损伤程度构成轻伤。
上游新闻记者注意到,检方指控蔡永利有涉恶事实,包括对受害人陈某品实施过殴打或拘禁行为,对受害人李某荣实施威胁、恐吓等寻衅滋事行为等。
这些指控的事实,集中发生在2004年至2007年间。
与检察指控相对应的是,本案全部8名被告人及辩护律师,都当庭作了无罪辩护。
蔡永利的辩护律师在法庭辩称,事发后报警公安机关介入,双方以和解结案。时隔14年后公安机关依职权重新启动侦查程序,并认定为非法拘禁犯罪,在程序及法律依据上存在重大缺陷。现有证人、证据无法认定蔡永利曾对陈某品实施殴打或指使他人殴打。
律师称,8名被告人全部不服法院判决,目前均已提起上诉。
上游新闻记者 李洪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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