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近日报道称,京津唐三角地带七里海湿地,今年秋季已迎来累计超过10万只候鸟,其中就有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东方白鹳。它们把湿地附近的鱼塘当作“食堂”,因保护动物不能捕杀,养殖户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它们吃鱼,损失惨重。
这个现象由“一小一多”引发。早些年,随着地方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速,环境污染、土地资源匮乏等问题凸显,野生动物的生存、活动空间越来越小。现如今,生态环保执法力度和民众环保意识空前增强,生态环境和野生动物保护效果已显现,各类野生动物种群数量正在快速恢复。
野生动物种群恢复性增长是好事,但伴随其后的,是野生动物与人类生产生活之间的矛盾会越来越大,尤其是农村地区。
七里海湿地候鸟“偷”吃鱼儿的事,明显不是个案:1998年长江洪水后,湖北石首和湖南岳阳交界处的村民,就与从自然保护区“逃难”来的600头麋鹿及其后代,打了整整20年的“庄稼地保卫战”;越来越多的野生亚洲象走出森林,今年10月10日,在云南普洱纳吉村,一女子遭遇象群袭击,伤势较重……
如何解决野生动物繁衍与人民群众财产权、生命权之间的矛盾,已经成为迫在眉睫的问题,然而现实却很尴尬。
针对“鱼儿被吃、养殖户损失惨重”这一问题,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森林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处副处长教效同说,对于鸟类在鱼塘捕食肇事后对养殖户的补偿问题,在全国范围看,目前都没有比较成功、成熟的范例;对天津而言,只能积极探索。
其实,2017年1月1日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就明确提及,因保护野生动物,造成人员伤亡、农作物或者其他财产损失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补偿。上述《办法》已实施3年多,野生动物危害补偿标准、认定办法、经费来源,早就应该出台补偿细则,实施到位了。天津动保部门的表态,确实让人吃惊。如果这个现象确实在全国普遍存在,那么补偿细则方案的出台,就显得更加有迫切性和现实意义。
有关专家早就建议,将类似“鱼儿被吃、养殖户损失惨重”的野生动物危害事件,视如洪水、滑坡等自然灾害,纳入各地政府自然灾后救助范围,由财政专款支付,及时补偿给受灾群众。
惟有如此,才能最大程度地坚定民众保护野生动物的信心,斩断捕杀黑手,化保护野生动物为自觉行动。
上游新闻 牛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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