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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游评论:避免东北虎进村伤人,应强化野生动物活动监测保证人兽合理距离
04-25 13:22:39 来源:上游新闻

近日,黑龙江野生东北虎进村觅食事件备受关注:黑龙江鸡西市密山市白鱼湾镇附近村庄出现一只东北虎,将附近一位落单村民扑倒咬伤,所幸无生命危险。

媒体报道称,近半年来,黑龙江、吉林等地频现野生东北虎踪迹,“人虎相遇”已非首次。

随着生态环境向好、人们环保意识的不断提高,野生动物们似乎变得越来越“任性”,其活动区域和习性也在悄然变化。在我国西南、西北、东北等地,均出现过野生动物损物伤人事件,比如陕西羚羊伤人,云南澜沧野象出没等。

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是底线,对野生动物的保护,任何时候都不能以牺牲民众的生命安全为代价。在野生动物频频损物伤人的背影下,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如何得到有效保障?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有关职能部门应该深入全国野生动物活跃区域开展生态调查,同时借助红外摄像装置开展观测,掌握野生动物的习性、生活规律与活动范围,在此基础上科学、适度地调整人类生活生产区域,并将原本破碎的野生动物栖息地加以整合保护。根据野生动物的保护级别、生活习性、种群数量等,一物一法精准施策,能最大可能减少因人兽活动区域重叠而发生冲突的机会。

除了事先防范,对于野兽伤人的事后救济,各地方政府也应该积极主动。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明显规定:“因保护本法规定保护的野生动物,造成人员伤亡、农作物或者其他财产损失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补偿。”野生动物伤人,侵权主体很难认定,但是因保护野生动物而遭到的伤害或财产损失,受害者可以向当地政府提出补偿要求。

据了解,针对民众遭遇野生动物侵害,各地政府有“生态补偿”等政策,部分地区还为可能被野生动物伤害的家畜投了商业保险。比如青海等地,对于被雪豹伤害的家畜,由保险公司予以全额赔偿,同时将政府专款专项补偿作为补充。

有关部门有必要根据新的《野生动物保护法》要求,尽快出台新的野生动物保护名录,适时合理调整一些生存状况发生急剧变化的物种保护级别。例如,经过有关部门长期努力,有些野生动物的种群数量有所增加,甚至在局部地区泛滥成灾,此时就有必要适度放宽保护条件,使其数量与发展状况逐渐达到自然平衡状态。

上游新闻 李洪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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