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头条 > 正文
广电总局:严肃处理今日头条传播有违社会道德节目问题
04-04 13:56:39 来源: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门户网站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门户网站消息,针对社会舆论强烈关注的“今日头条”、“快手”两家网站播出有违社会道德节目等问题,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高度重视,立即会同属地管理部门严肃约谈了“今日头条”、“快手”两家网站主要负责人。

经查,两家网站除上述问题外,长期无视法规训诫,在不具备《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的情况下持续顶风拓展视听节目服务,扰乱网络视听行业秩序。依据《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总局责令两家网站立即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1、全面清查库存节目,对网站上的低俗、暴力、血腥、色情、有害问题节目要立即下线;

2、停止新增视听节目上传账户,全面排查现有账户。对上传了违法违规有害节目的,要采取关停上传功能、永久封号等处理措施;

3、追究播出违法违规有害视听节目的网站审核人员、主管人员责任;

4、网站节目的上传总量和上线播出总量应立即调减至与网站审核管理力量相匹配的规模,确保未经审核的节目不得播出。

总局将视两家网站的整改效果,依法采取进一步处置措施。

新闻多一点>>

罚没94万!今日头条被北京工商没收广告费并处3倍罚款

澎湃新闻消息,北京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近日对今日头条行政作出处罚,没收广告费并处以广告费用3倍罚款,总计达94.4万元人民币。

668.jpg

今日头条被北京工商没收广告费并处3倍罚款。资料图

4月4日,澎湃新闻记者查询“今日头条”品牌运营公司——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工商资料后看到:3月30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对该公司作出行政处罚(京工商海处字〔2018〕第358号),没收广告费共计235971.6元,并处广告费用3倍的罚款707914.8元,共计罚没943886.4万元。

该笔罚款也是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迄今最大的一笔罚款,此次工商处罚还未公布处罚原因。

此前该公司曾被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先后罚没1万元、2万元和1万元,且均发生于2017年,最近的一起罚款原因是“当事人建立了广告审查制度,但缺失对广告中商品的审查,没有如产品说明、产品检验报告在内的商品信息,无法保证广告内容的真实性。”

3月29日,央视财经微信公众号栏目发布《“今日头条”终于上了“头条”!无视监管,竟做起这种“黑勾当”!害苦2.4亿用户...》文章,直指“今日头条”利用“二跳”手段发布虚假广告,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并危害到相关药品企业正常经营。

【免责声明】上游新闻客户端未标有“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或“上游新闻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上游新闻联系。

  • 头条
  • 重庆
  • 悦读
  • 人物
  • 财富
点击进入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