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消息,因为一封举报信,今年23岁的祝某,失去了中学时取得的国家一级运动员等级称号,同时失去的,还有武汉大学毕业证和学位证。
2012年,祝某以全国羽毛球冠军赛混合团体第八名的成绩,申请取得一级运动员称号。借助这一身份,次年,其参加武汉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最终被录取,2017年毕业。
今年1月2日,湖北省体育局发布公告,撤销祝某一级运动员称号。公告称,经调查,2012年的全国羽毛球冠军赛,祝某“并未出场比赛”,不符合“全国冠军赛团体第四至八名的出场运动员可申报一级运动员”的规定。
时隔数年,有关部门查出祝某“未出场比赛”。网友疑问:当年的申报材料如何一路审核、审批过关,并成为进入“985”高校的资格证?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了解到,类似的高水平运动员等级称号申报材料造假情况,并非孤例。业内人士分析,该事件背后折射出政策漏洞的同时,惩处问责力度有待加强,公示方式有待改进。
被撤销的一级运动员称号及重点大学学位学历
该事件最早被公众所知,源自2018年12月21日武汉大学官网发布的一则《关于撤销祝某学位和学历的公告》。
公告显示,出生于1995年的祝某,2013年以羽毛球专业一级运动员身份,参加该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取得入学资格,录取在新闻与传播学院。
湖北省体育局的公告显示,祝某申请取得一级运动员等级称号的比赛,系2012年全国羽毛球冠军赛。该赛事举办于2012年5月,当时,祝某系湖北省武昌实验中学高二年级学生。
武汉大学发布的《2013年武汉大学高水平运动员预录取名单》称,2013年,该校通过冬令营方式进行高水平运动员招生,于2012年12月30日~31日进行了文化基础测试和体育专业水平测试。择优选拔确定58名考生为该校高水平运动员预录取学生。其中即有祝某。
该文称,当年取得该校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考生中,单招考生可不参加高考。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当时报名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文化课单考的考生,必须符合的条件是:“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武汉大学上述名单显示,祝某属于羽毛球类一级运动员,享受“单招”政策。2013年7月10日,湖北省招办发布了2013年高校招收高水平一级运动员拟录取考生公示名单,祝某榜上有名,录取学校系武汉大学。
2017年,祝某获武汉大学广告学专业毕业证书、文学学士学位,顺利毕业。
波澜,在一年之后来临。
2018年7月26日,湖北省体育局发文《关于取消祝某一级运动员称号的通知》并送至武汉大学,确认其以虚假方式获取高水平运动员入学资格。
2018年12月21日,武汉大学发布的前述公告称,根据教育部第36、41号令有关规定,经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决定撤销祝某学士学位,同时撤销学历。
造假材料是如何一路过关的
事实上,要想拿到一级运动员称号,并不容易。
以武汉一所重点中学为例,该校体育后备人才每年约10人,其中,能拿到一级运动员称号的,每年仅两三人。
祝某的一级运动员等级申报材料,是如何一路过关的?
1月3日,湖北省武昌实验中学一名艾姓校领导介绍,该校当年没有羽毛球队,祝某的申报属于个人行为,不是通过该校的名义;该校亦没有义务与能力去审核其是否上场参加校外组织的比赛。
而《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体竞字〔2009〕63号)规定:申请集体球类或团体项目等级称号的,运动员所属单位应当进行一次性集体申请。申请材料包括《技术等级称号申请表》和成绩证明。其中,成绩证明为比赛成绩册、秩序册或获奖证书及身份证等有关材料。
此外,申请的程序为运动员将申请材料递交所属单位加盖公章,由所属单位提交审核、审批单位申请等级称号。
那么,祝某当时的所属单位、材料审核与审批单位分别是哪里?
1月9日,湖北省乒羽运动管理中心(系省体育局直属事业单位)一名负责人向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介绍,祝某当时系省羽毛球队集训队员,2012年随队参加全国羽毛球冠军赛。其申报材料由省羽毛球队收集,集中上交。
审核单位,即该中心。中心审核后,交由省体育局审批,具体在局竞技体育处。
时隔6年,一封举报信送到了湖北省体育局。该局派调查组来到省乒羽运动管理中心,重点了解祝某当时是否出场比赛。
“当年负责的同志已调离单位或退休了。”省乒羽运动管理中心上述负责人介绍。最终,该中心通过国家体育总局查阅了当年涉及赛事的资料,报名、注册名单均有祝某,但“运动员出场次序表显示没有他”。同时,调查组询问了当年一起参赛的知情人士,祝某未上场,“证据明确”。
2018年7月,该中心接到了省体育局关于取消祝某一级运动员称号的内部函件。
上述负责人介绍,每年,该中心接到的一级运动员申报材料20份左右,中心是审核的第一道关卡。
当年审核材料时,为何没有查验出祝某是否出场比赛?这名负责人坦言,确属中心“审核把关不严”;相关人员已不在中心工作,更具体的情况,“以省体育局调查结果为准”。
按照规定,审批单位应留存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存档备案。然而,审批单位为何也没有及时发现祝某当时“未上场”?
连日来,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多次来到湖北省体育局。竞技体育处一名工作人员称,确认祝某没有上场,其他问题“不便多说”,媒体采访“须经局政策法规与宣传处同意”。
在该局政策法规与宣传处,工作人员称“领导不在”。截至记者发稿时,关于祝某当年申报材料如何审批过关、更具体的调查处理等情况,该局未予回应。
武汉大学相关负责人表示,从录取程序上讲,学校按照程序,审核了盖章的证书、比对了国家体育局的公示材料等。
高水平运动员申报造假频发背后
多名业内人士称,作为高校特殊类招生,高水平运动员的招录,因对文化课成绩要求相对较低,“试卷难易程度与统一高考不在一个级别”,近年来成了某些考生绕开高考独木桥的“捷径”。
根据教育部规定,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考试报名条件为: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或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3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一级运动员、二级运动员的审批权,分别在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地(市)级体育行政部门。
2012年5月,本报曾报道,四川省一所重点大学拟录取的部分高水平运动员资格存疑,两名考生家长承认“证书是找人办的”;有家长称“4.5万元即可办一个二级运动员证书”,一些中学班级一时间“诞生”不少“运动员”,影响考试公平公正。
一些不想造假的家长追查利益链发现,只要出钱,一些关节就能打通。比如,比赛时,孩子的名字就能被排进某个运动队,有的甚至不必上场就可以拿到证书。
湖北省羽毛球运动一位行业资深人士称,据他掌握的情况,“身边有不少人想走这条道路”。比如挑选一部分强手组队,同时塞进几个“关系户”,参赛秩序册上有名字,最后某种原因不上场,团体取得相应名次,就能申请荣誉称号。
高水平运动员申报造假频发背后,他分析,有多级部门盖章审核、审批,其实第一道程序的盖章是最重要的,后面的行政部门较难再就材料真实性问题核验,“第一颗扣子没扣好,后面的程序再合规也无济于事”。
也有业内人士分析,政策漏洞之外,公示方式有待完善,惩处问责力度有待加强,“比如二级运动员等级称号的审核,下放在地市级体育行政部门,监管难度同样较大”。
同时,虽然一级、二级运动员称号授予前,高校预录取等关键节点,审批单位、高校等会将相关信息在相应官网公示,运动员等级称号信息也能在“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上查询。但是,“最有效的监督来自身边有竞争关系的群体,建议同时在考生所在中学官网、班级内部公示”。
惩处问责方面,根据现有管理办法,审核部门或审批单位工作人员违反规定,由授权单位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工作人员所在单位对直接负责人员和负有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责。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运动员,审批单位应撤销已授予的等级称号,并可作出3年内不受理其等级称号申请的决定。
在多名业内人士看来,相比相对更容易的高校入学资格或利益诱惑,这些规定“震慑性不大”。
不过,近年来,高水平运动员考生的招录政策,在逐步完善。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对比《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体竞字〔2009〕63号)、以及2014年修订版,关于“成绩证明材料”的表述,从“比赛成绩册、秩序册或获奖证书及身份证等有关材料”变为“秩序册、成绩册、获奖证书等原件”。也就是说,新版本规定,秩序册系“必须项”,同时,材料均要求原件。
此外,团体赛方面,一些高校规定,团体赛成绩无效;一些高校则要求,得看当事考生具体胜率。
近日,教育部发布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和基本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录取标准、资格审定、录取过程等的管控。其中明确,加强特殊类招生新生入校后的材料复核与专业测试。针对以集体项目(含团体项目、接力项目)比赛成绩取得运动员等级证书的考生,试点高校应通过明确的程序和标准,认定考生“是否为主力上场队员”。
原标题:湖北一高水平运动员身份造假被撤销大学毕业证 层层把关为何管不住材料造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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