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头条消息,近日,多地警方发消息提醒公众注意通过微信朋友圈伪装身份的诈骗分子。诈骗者一般装成高富帅、白富美,搭讪骗取受害者信任,进而以借钱、商业资金紧张、手术等为由骗取钱财。北京青年报记者调查发现,网上有多名商家销售真人朋友圈照片、小视频等素材,包括美女生活照、豪车视频等,每套价格从1.1元20元不等,1.1元可买到3万多张照片。而购买者中,除了诈骗分子,有的是为了美化个人形象吸引异性,也有美容医院买美女生活照素材用于广告宣传。
多起诈骗案嫌疑人 用虚假朋友圈照片伪造身份
近日,哈尔滨警方破获一起诈骗案。一名男子被陌生女孩添加好友,他发现对方朋友圈上传了股票、期货盈利截图,还晒了名表、箱包和豪车,觉得对方不光是白富美,还有投资头脑。今年2月,“白富美”主动找该男子聊天,向其推荐了一个周期短、收益高的投资项目后,该男子登陆了对方提供的“大宗商品交易平台”并注册账户后,先后投入4000元,第二天网站却打不开。该男子联系“白富美”却发现自己已被拉黑,于是报警求助。哈尔滨警方在办案中发现,嫌疑人在朋友圈晒的图片和视频多是从网上购买得素材,头像都是美女自拍照,朋友圈除了自拍视频就是各种高大上的生活照。
这种诈骗术并不少见。2月18日,广州市花都区检察院公布了一起诈骗案,21人团伙因涉嫌诈骗罪被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先购入大量二手手机、电脑等通讯设备,每部手机都注册了微信号,并用高颜值年轻女性的照片作为头像,虚构女性身份。随后,诈骗团伙每天在这些微信号的朋友圈发布各种自拍照片、视频,并配上动听感人的文字,刻画出外表美丽、性格阳光、有爱心的形象,同时到一些微信公号上为这些微信号做推广。这个过程大概持续15天,即为“养号”。
通过“养号”,每个微信号每天都有大量微信用户主动添加好友,当数量达到200至500时,嫌疑人会对好友进行筛选,女性一律删除,男性一律通过验证。随后,按精编的剧本进行演出,博取好感和同情,最后撒娇卖萌、软磨硬泡进行卖咖啡,利用假发货拖延时间,最后声称过生日索要520元和1314元红包。当被害人发现被骗时,嫌疑人就会立即拉黑对方,如果对方没发现,就会继续索要红包,直至对方失去耐心,不再联系。
根据公开的案件,一些诈骗者通过微信头像和朋友圈伪装身份后,诈骗受害人钱财的花样繁多,有自称到山区支教,以献爱心的名义要钱的,有卖劣质茶叶获利的,有打着恋爱的名义骗钱的,还有直接借钱,甚至索要红包的。那么,这些诈骗者伪装身份的素材,真的可以从网上买到么?
卖家网售”朋友圈生活照”1.1元包含3万多张照片
3月7日,北青报记者以“朋友圈生活照”、“朋友圈炫富”为关键词查询发现,网上有多名卖家销售相关素材,主要包括美女生活照、豪车视频、美食、宠物等营造高大上生活的素材,且多名卖家均宣称,这些照片素材是从网上搜集的,高清、无水印,当问及是否涉嫌盗图和侵权,卖家未予回应。
北青报记者以1.1元的价格买下一套素材,其中包含自我展示图片3万张,以生活照为主,包含、3000个微信头像、700多个小视频等,涉及生活、工作、旅游、宠物、豪车等各方面的伪装素材。卖家宣称,朋友圈头像、背景墙、常规朋友圈都能展示“我是谁”、“我有什么”、”我的生活是什么样”,“微商、网红等需要打造朋友圈。”
北青报记者发现,有的卖家专门销售女生头像素材,1000张头像照只需2元。还有卖家专门销售豪车实拍视频,买家选定小视频或者自己提供小视频后,卖家会帮忙加进买家自己的声音,让视频显得更真实,这样加工一个小视频价格5元。
有医美机构购买美女生活照做广告
北青报记者发现,这些网上卖的朋友圈素材主要以美女生活照为主,有的还包含个人生活视频。3月7日下午,北青报记者从一位从事医疗美容行业的知情人处了解到,在医美行业内,也存在着不少购买此类套图制作成广告后,发布在微信或其他渠道上的情况。该知情人还向北青报记者提供了一位出售此类套图的卖家的QQ号。
北青报记者从该名卖家的QQ空间内看到,有100多位女性和20多位男性的套图在出售,据卖家介绍,“空间相册有男的20多套,女的110多套可选,亲选下自己喜欢的”。北青报记者注意到,这些图片中还有孕妇和年轻母亲和未成年孩子的图片,孩子的面部甚至没有进行处理,而是清晰地呈现出来。“图片你们用来做什么我们管不了,别做违法乱纪的事儿就行,我们现在展示的,只是这个人的一部分图片,你如果要买,我们会打包发给你。”该名卖家宣称。
北青报记者对卖家表示,自己购买这些套图也是希望制作成广告发布,卖家表示没有问题,但是当北青报记者询问这些图片的来源时,卖家却拒绝回答。
北青报记者随后花费5元钱从卖家手中购买了一套图,卖家随后发来一个下载地址,和一个下载密码,北青报记者下载后发现,该套图一共有两个文件夹,近2000张照片,能够看出主角是一个人,但照片质量参差不齐。
律师:出售他人生活照或涉嫌侵犯肖像权、名誉权
对于网上卖家销售他人生活照的行为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北青报记者咨询了北京炜衡律师事务所的周浩律师。他称,《民法总则》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因此,卖他人生活照,以营利为目的的,侵犯了他人的肖像权,在销售中的一些宣传甚至可能侵犯名誉权。
而对于一些医美机构购买网上的美女素材做广告的情况,周律师也表示,未经过照片主角本人同意,通过其他渠道购买他人照片用于制作广告,也会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比如肖像权,甚至可能侵犯名誉权。
针对部分诈骗嫌疑人通过虚假朋友圈照片,伪造身份诈骗的情况,多地警方曾多次发布提醒,不要轻易加陌生人为微信好友。
原标题:Qnews|卖家网售“朋友圈照片” 1.1元3万张 或涉嫌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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