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消息,开着孙子的玩具卡丁车上路,一男子被网友微博举报了。
近日,一名驾驶卡丁车违法上路行驶的男子被上海宝山公安查处,违法嫌疑人叶某被宝山警方处以罚款1000元的处罚。
叶某驾驶卡丁车在大华路大华二路附近行驶。宝山警方 供图
在网络巡查中,宝山警方发现有微博网友举报:大华路大华二路附近有人在道路上驾驶卡丁车。收到举报后,上海宝山交警支队一大队立即会同大华新村派出所展开排查。
经多次实地走访调查,宝山警方查实确有市民驾驶卡丁车进出宝山区的某小区,并很快确认了该卡丁车驾驶人为小区居民叶某。随后,违法嫌疑人叶某前往交警部门接受处理,并对自己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澎湃新闻记者从监控视频中发现,该男子驾驶着迷你的玩具卡丁车在马路上上演连续变道、逆向行驶,行至小区入口卡住,反复倒车后一溜烟驶入小区消失了。
7月3日,记者从宝山分局获悉,这辆卡丁车是由某品牌平衡车和卡丁车套件组装而成,叶某是买给自己的小孙子当玩具的。
6月23日上午,叶某陪孙子在小区里试玩卡丁车,突然接到了单位的加班电话。由于事出紧急,他也顾不上回家取车,便驾驶着卡丁车驶上了道路。“当时的确太过冲动,主观上也存在侥幸心理,所以没有认真考虑这一行为可能造成的后果。”
经民警教育,叶某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危害性和危险性。目前,宝山警方已根据《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七十四条之规定依法扣留叶某的卡丁车。同时,因叶某实施了“其他通行工具未按规定注册登记上道路行驶,情节较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宝山警方对其处以1000元罚款。
另外,澎湃新闻记者从交警部门获悉,除了叶某使用的玩具卡丁车,还有一些我们日常生活中可以见到的“车”也是不能上路的。
平衡车、电动滑板车,或者是老年代步车,它们既不属于机动车也不属于非机动车,均属于未按规定注册登记通行的工具,不具备路权,不能上道路行驶,只能在封闭的小区道路和室内场馆等非道路场地内使用,一旦上路行驶就是交通违法行为。由于没有保险,如发生意外,事故赔偿等都只能自掏腰包。
原标题:开孙子的玩具卡丁车赶去单位加班,上海一男子被罚一千车被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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