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消息,5月15日,天津市人社局、天津市教委联合印发《关于做好本市高校湖北籍应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天津高校对湖北籍应届毕业生每人一次性发放求职补贴3000元。
《通知》明确,发放对象为天津普通高校(含民办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的毕业学年全日制在校学生,生源地为湖北的学生,或毕业前户籍地为湖北的学生,求职创业补贴标准为每人3000元,每人限领一次。符合多项条件的毕业学年学生,只能按其中一种条件申请,不得重复申领。此前已享受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的不再予以补贴。2020年6月底前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学生本人银行卡账户。
之前,国务院办公厅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中要求,对湖北高校及湖北籍2020届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目前,广东、河北、安徽、北京、江西、浙江、山东、辽宁、山西、重庆等地已开始为湖北籍高校毕业生发放求职创业补贴,每人金额从800元到2000元不等。
原标题:每人3000元,天津为湖北籍应届毕业生发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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