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都市报消息,11月8日上午,据湖北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湖北省委批准,湖北省纪委监委对湖北省公安厅原巡视员唐国清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
今年67岁的唐国清,土家族,1954年3月出生,湖北五峰人,大学学历,197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0年2月参加工作。
他长期在湖北省公安厅工作,1996年3月调任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基础工作处副处长,后历任处长,副总队长;2004年9月任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总队长,任职长达9年,2013年5月改任省公安厅巡视员,2014年3月退休。至此次被查,已退休7年多了。
唐国清。资料图
家风不正,甘于被围猎
据通报, 经查,唐国清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串供堵口,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活动;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的股份;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唐国清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律己不严,家风不正,甘于被围猎,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湖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湖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唐国清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调整其退休待遇;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曾和“警虎”共事多年
值得注意的是,唐国清曾和“警虎”龚道安共事多年。
龚道安比唐国清小10岁,早年曾任湖北省公安厅刑侦总队重案侦查处处长、行动技术总队副总队长、总队长、经侦总队总队长,彼时唐国清相继任职湖北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副总队长、总队长,至龚道安2007年12月调任湖北省咸宁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时,龚道安与唐国清共事多年。
龚道安。资料图
2019年5月,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对湖北进行了“回头看”,在反馈意见中,督导组指出,要“充分认识湖北专项斗争特有的政治性、长期性、艰巨性、严重性、复杂性和隐蔽性”,提出要“以专项斗争永远在路上的决心意志,向重点难点疑点掘进,向薄弱环节和空白点掘进,向大案要案重案掘进,坚决防止功亏一篑、半途而废的情况发生。”
就在中央督导组发出严重警告不久,郭唐寅、董国祥两位湖北警界高官相继落马,他们都是龚道安的继任者。
2007年12月, 郭唐寅接棒龚道安,任职湖北省公安厅经侦总队总队长的职务。2010年11月,龚道安从咸宁选拔到公安部任职时,接过他职务的,则是董国祥。
郭唐寅、董国祥也与唐国清在湖北省公安厅共事多年。
郭唐寅。资料图
郭唐寅后调任黄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2011年11月调回湖北省公安厅,相继出任副厅长,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2017年4月调离省公安厅后,出任省安监局局长、省应急管理厅厅长,2019年5月落马。
董国祥。资料图
董国祥则在2012年4月从咸宁调回湖北省公安厅,出任副厅长, 2015年11月调任湖北省公安厅党委委员、湖北警官学院党委书记(正厅级),2019年6月落马。
郭、董二人从地方任职调回湖北省公安厅,出任副厅长时,唐国清作为省厅“老资格”的治安总队总队长,三人又接着共事两年。2014年3月唐国清退休后,两位同僚却相继落马。
在湖北省纪委公布的黑恶势力“保护伞”中,郭唐寅、董国祥赫然在列。郭唐寅被通报,利用职权,插手司法活动,干扰司法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涉嫌滥用职权罪,充当恶势力犯罪“保护伞”;明知他人不构成犯罪,利用职权指使下级公安机关予以刑事立案侦查,涉嫌徇私枉法罪;指使下属伪造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用于隐匿财产,涉嫌伪造身份证件罪等。董国祥被通报,滥用职权,指使侦查人员解除冻结、查封犯罪嫌疑人的涉案款物,违法要求审判机关为被告人判处缓刑、不再追缴和执行生效判决所判犯罪财物和罚金,严重扰乱了司法秩序,损害司法公信力,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涉嫌滥用职权罪等。
郭唐寅、 董国祥相继被提起公诉。去年8月落马的“警虎”,上海市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局长龚道安今年9月在河北省唐山市中院受审。检方指控,龚道安于1999年下半年至2020年7月,受贿7343万余元。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而今,退休7年的唐国清也落马了。
原标题:湖北公安厅退休7年厅官被开除党籍,曾和“警虎”共事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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