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高阳镇澎溪河,“水上法庭”开庭审理一件农村借款合同纠纷案。
8月3日,重庆市云阳县高阳镇彭溪河(俗称“小江”)一艘渡船上,一起渔民与银行之间的借贷纠纷公开开庭审理,吸引了附近十多位群众上船旁听。
这条长13.5米宽3.5米可容纳30人的“渝云阳渡0028”渡船,拉起了“巡回法庭”的横幅,法官们用巡回审判包带来了国徽、笔记本、录音录像器材等庭审设备。
被告陈某无力偿还银行贷款(2万元)和利息,被银行告上法庭。在法庭调查和审理时,他的代理人说,陈某有偿还意愿,但因为投资养殖失败,现在拿不出钱来。
庭审时,法官充分听取了原告和被告的意见,并对双方进行了数番调解。最终,陈某代理人当庭表示:将于年底偿还全部贷款。
云阳县高阳镇澎溪河,法官为原告被告做调解。
“听说要在船上审案子,我早早地就过来看看,法官审得很好,我听懂了很多法律和道理。”46岁的谭贤惠是云阳县高阳镇人,她专门过来旁听了庭审,称自己也收获不小。这是云阳县人民法院第一人民法庭 “水上法庭”最近的一次开庭审案,据相关数据统计,该庭“水上法庭”已开庭近300次。
云阳县人民法院第一人民法庭所辖高阳镇等7个镇,仅在籍渔民就有88户400余人。由于位于三峡腹地,湖泊、湿地多,四周沟壑密布、山大坡陡,群众居住分散,出行不便,产生的涉水、涉渔、涉林、涉牧类纠纷解决起来也很不方便。
重庆云阳县高阳镇澎溪河,法官们带着庭审设备进村为渔民普法。
2010年9月,云阳县法院第一人民法庭根据地域环境及交通出行现状,决定以船为载体,开通水上便民诉讼,即选择渔船、渡船、安全巡逻船召集群众开庭或普法,通过乘船巡回在库区山山岭岭,这也被老百姓亲切地称为“水上法庭”。
“水上法庭”由审判员、书记员和法警构成,每次开庭都会组织邻近居民旁听,并在庭后开展普法活动。“水上法庭”庭审程序和普通庭审一样,但是法官会在庭审中加强法制宣传,以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法官将庄严的国徽摆在审判现场。
6年多以来,无论山高路遥、隔河跨湖,汛期偶有暴雨山洪、滚石滑坡,冬季云遮雾障、烟波浩渺,这都没有阻挡住这群法律人履行职责的定力与脚步。自2010年9月成立以来, “水上法庭”已开庭审理案件近300件,航程超过一千公里。
“只有法官多跑腿,当事人才能少跑路,”该庭现任庭长王勇说,目前, “水上法庭”需要租用渔船、渡船、安全巡逻船,他们正在积极筹划,准备设立专门的巡回审判船,更好地方便群众诉讼,维护当地的社会稳定。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张旭 鞠芝勤 苑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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