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商品车被暂扣,4s店员工将记12分罚款2100元。
11月29日,重庆某4S店的员工李某在江北区洋河北路遭遇了一件郁闷事。当天,他被上司安排将一辆客户预购的商品车送去附近洗车场做清洗,由于这辆待售商品车没有任何手续,“裸奔”上路被民警查获。客户的车被暂扣,员工李某将面临记12分,罚款2100元的处罚。
当天上午,江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观音桥大队执勤民警正在洋河北路巡逻,一辆外观崭新却外表灰蒙蒙的黑色越野车引起了民警的注意,越野车走走停停,没有悬挂牌照,于是将车拦停检查。
“我们想着距离不远,应该不会有警察,没想到出门没多远就被民警查获。”李某坦言,他明白驾驶未办理任何手续的商品车属于违法行为。
因李某无法出示车辆手续,车辆将被暂扣,并移交支队处理。
民警表示,该商品车驾驶员李某因驾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以及不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将面临记12分,罚款2100元的处罚。
民警提醒,商品车因为未办理车辆登记手续,未购买交通强制保险,不得上路行驶,否则将受到严厉处罚,如需移动,可使用拖车拖移。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王梓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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