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17日,九龙坡石桥铺派出所两名民警在渝都监狱大门口,将一名刑满释放刚走出监狱大门的男子黄某带上了警车。当民警说他涉嫌信用卡诈骗案的时候,黄某一脸平静,似乎早有准备。
2015年10月15日下午3时,黄某和涂某一起来到石桥铺渝州交易城大门口,在建设银行2号ATM机上取钱的时候,发现自动取款机里面有一张银行卡,黄某和涂某抱着侥幸的心理点了“取款”,取款机里面竟然吐出了现金,这下可把黄某和涂某高兴惨了。
就这样,黄某和涂某擅自从别人插在ATM机里面的银行卡中取走8000元人民币,随后两人将这笔钱挥霍一空。
民警接警后,经过一段时间的侦查,终于明确了黄某的身份,但此时黄某已经在渝都监狱因一件盗窃案服刑,由此出现了文章开头那一幕。
在此民警提醒市民,在ATM机上取款时,一定要保护银行卡的安全,完成交易后及时将卡取回。
万一出现忘记取卡的情况,应该迅速采取措施,将损失降到最低。
1.第一时间打银行客服电话口头挂失,冻结有效期三天,随后立即带身份证去银行柜台办理挂失。
2.确定ATM机是独立的还是在银行里面,如果是在银行里面,在一定时间内可以带身份证去领卡,现在的自动取款机有个程序,如果30秒未操作就自动吞卡。如果是独立的ATM,请参考第一条。
3.一旦发生钱款被人取走的情况,要在第一时间联系警方,并保存好相关证据。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景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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