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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以为消费返利就能挣钱?民警进社区揭秘非法集资新套路
05-10 15:23:18 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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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以为消费返利就能挣钱吗?你知道非法集资犯罪活动又有什么新手法、新花样吗? 今(10)日,在5月15日全国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集中宣传日即将到来之际,重庆市公安局经侦总队“平安课堂·经侦映像”活动走进渝中区化龙桥街道,民警现场向社区居民揭秘非法集资犯罪新“套路”。

当天上午10点,在化龙桥街道红岩村社区居委会,经侦总队周警官结合身边真实的案例,为50多位社区居民上了生动的一堂识假防骗课。

据周警官介绍,目前非法集资犯罪分子不断变换花样,以各种名目诱骗公众上当,市民要擦亮眼睛,特别注意以“看广告,赚外快”、消费返利、投资养老产业可获高额回报等为幌子的投资、理财项目。

“低门槛、高收入、小投资、大回报”“消费500返500,满了1000返1000”……就拿最近关注度高的“消费返利”来说,目前一些第三方平台打着“创业”“创新”的旗号,以“购物返本”“消费等于赚钱”“你消费我还钱”为噱头,承诺高额甚至全额返还消费款、加盟费等,以此吸引消费者、商家投入资金。

“当你还以为这些等同于正常商家返利促销活动时,你就上当啦!”周警官告诉社区居民,此类“消费返利”存在较大的风险隐患。

比如活动宣传的高额返利其实很难实现,同时消费者的资金安全也无法得到保证,一些平台通过线上、线下途径,以“预付消费”“充值”等方式吸收公众和商家资金,大量资金由平台控制,存在转移资金、卷款跑路的风险。另外,“消费返利”的运营模式存在违法风险。部分平台采用传销的手法,以所谓“动态收益”为诱饵,要求加入者缴纳入门费并“拉人头”发展人员加入,靠发展下线获取提成。

周警官提醒市民,“参与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风险自担,责任自负;参与传销属违法行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在活动现场,社区居民认真聆听,并积极参与答题互动。

“以前确实都不晓得消费返利原来还有陷阱,以为自己还捡了便宜,以后肯定会小心啦!”社区居民们纷纷表示,这堂课获益匪浅,会在以后的生活中擦亮眼睛,警惕非法集资风险。

5月15日,重庆市公安局经侦总队将在渝北空港广场开展全国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集中宣传日主题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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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10种“投资理财”

犯罪分子假借迎合国家政策,打着“金融创新”“经济新业态”“资本运作”等幌子,层层包装设计所谓的项目和产品,以当下“热门名词”“热点概念”进行炒作,诱惑社会公众投入资金。公安机关提醒广大群众,如遇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资”、“理财”项目,务必警惕:

1、以“看广告、赚外快”“消费返利”等为幌子的;

2、以投资境外股权、期权、外汇、贵金属等为幌子的;

3、以投资养老产业可获高额回报或“免费”养老为幌子的;

4、以私募入股、合伙办企业为幌子,但不办理企业工商注册登记的;

5、以投资“虚拟货币”“区块链”等为幌子的;

6、以“扶贫”“慈善”“互助”等为幌子的;

7、在街头、商超发放广告的;

8、以组织考察、旅游、讲座等方式招揽老年群众的;

9、“投资”“理财”公司、网站及服务器在境外的;

10、要求以现金方式或向个人账户、境外账户缴纳投资款的。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景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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