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一男子在沙坪坝区发生交通事故,但抱着侥幸心理,他选择了逃走。为此他付出了巨大的代价,不仅被行政拘留15天、驾驶证记12分、罚款1000元,并且因为逃逸,保险公司依规拒绝赔偿,他还需要承担3万元的损失。
2月17日晚11点左右,沙坪坝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接到报警,称在沙坪坝凤西路华宇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报警人表示,自己是事故一方当事人,但另一方当事人已不见了踪影。
“交通逃逸了,难道是无证驾驶?酒驾?毒驾?”接警后,交巡警李元华立即赶往现场,到达现场后发现,被撞的是一辆黑色小驾车和一辆公交车,公交车车尾部分受损,而黑色轿车则受损严重。
报警人是黑色轿车车主,据他回忆,当时自己驾车正常行驶,当行驶至该路口时,突然被后面一辆左转弯的小车撞击后失控撞上路边停放公交车。由于已是深夜,还没来得及看清肇事车辆的相关信息,驾驶员驾车跑了。他立即报警。
为尽快找到肇事驾驶员,民警李元华立即调取当时的监控信息,并根据现场痕迹以及车辆行驶的路线信息进行调查取证,终于找到了肇事驾驶员候某,面对民警的询问,侯某供认不讳。
据侯某交代,当天晚上他驾车回家,由于孩子生病回家心切,途经沙坪坝凤西路华宇一转弯路口时,没注意前方车辆,与前面一辆车发生了追尾,而前面的轿车又接着撞了它前面的一辆公交车。事发后,想到家里生病的孩子,也有一点侥幸心理,他现场停顿几秒之后,便驾车匆忙离开了。
经民警多方调查,初步排除侯某存有酒驾和其他违法行为情况,但由于侯某的事后逃离现场,后果将变得非常严重。
经初步鉴定,事故造成两辆小车损失3万元以上,公交车损失2000元以上,但由于事故责任人发生交通事故后有逃逸情节,保险公司依规拒绝赔付,一切损失都将由侯某承担。
除此之外,由于侯某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其将面临行政拘留15天、驾驶证记12分、罚款1000元的处罚,其肇事机动车也将被警方做暂扣处理。一念之差想逃避责任,却造成如此严重的后果,侯某对此后悔万分。
上游新闻记者 付迪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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