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巴南区鱼洞派出所民警接到张先生报警称自己的电动车被盗。
民警展开调查并在辖区各处摸排时,发现了一家二手车回收店内停放的一辆电动车与张先生的被盗车辆十分相似。“这是你们店里什么时候收的车?”“才收的,没多久。”民警对车辆进行核查后确认,这辆电动车就是张先生的被盗车辆。
民警向店主询问卖车人信息时,店主万先生出示了一份车辆转让协议书,协议上清楚地记录了卖车人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你看看是不是这个人?”民警向万先生出示查询记录。“对对对,是他没错,难怪当时我叫他填信息,他不太情愿,还跟我说能不能不填,他可以把车再卖便宜点。原来他是拿偷的车卖给我,还好我当时按照要求,让他必须进行登记。”万先生说。
随后民警根据相关信息迅速锁定犯罪嫌疑人刘某,并在其住所将其抓获。
刘某交代,自己没有经济来源,这段时间工作也不好找。他经常从张先生所在小区路过,见有辆电动车一直被锁在路边无人驾驶,便起了歪心思。趁着四周无人,刘某便撬锁将车开走,随后转卖给回收店。因收售车辆的万先生要求刘某必须签订协议并将个人信息填写清楚才肯交易,刘某便只能将信息一字不差地填写上去。
“这种严格按照要求填写协议的做法非常正确,既保障了收售物品来源有迹可循,也可以保证交易的合法性,保障群众的财产安全。”民警对万先生说。
目前,刘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曲鸿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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