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1)日,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在重庆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获悉,自6月1日起,韩国对持外国人登录证的外国人出入境政策调整如下:
1、持登录证人员需在离境前到外国人出入境管理事务所办理再入境许可,否则无法再次入境韩国。外国人登录证类别为A-1、A-2、A-3、F-4人员,以及持有效难民证人员无需办理再入境许可。
2、再入境韩国时,需出示医疗机构48小时内出具的英文或韩文健康诊断书,内容包括有无发热、咳嗽、恶寒、头痛、呼吸困难、肌肉酸痛、肺炎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并附检测医师签名和检测日期。外国人登录证类别为A-1、A-2、A-3、F-4人员,以及持韩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免隔离证明”人员无需提交健康诊断书。
3、5月31日24时前离境的持登录证人员再入境时无需出示再入境许可,亦无需出示健康诊断书。
详情可咨询韩国法务部出入境政策咨询电话1345或登录https://www.hikorea.go.kr网站查询。
韩国法务部出入境政策咨询电话:1345
茶山呼叫中心语言翻译服务电话:1588-5644或02-120转9
韩国旅游咨询翻译电话:1330
首尔外国人综合支援中心电话:02-2075-4138
驻韩国使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02-755-0572
驻釜山总领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010-8519-8748
驻光州总领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062-361-8880
驻济州总领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064-722-8802
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呼叫中心:+86-10-12308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宋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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