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重庆 > 正文
盲目超车撞了个底朝天!司机:“还好还好……”
06-09 07:34:54 来源:万州交巡警

万州交巡警消息,

大家都知道

超车在驾车过程中是比较危险的

稍有疏忽就可能造成交通事故

近日,百安坝一小车司机

在超车过程中因操作不当

被撞了个“底儿朝天”

幸好司机系了安全带,没有受伤……

5月27日13时许,万州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百安坝大队接到报警,称上海支路发生交通事故,车辆受损。接到报警后,百安坝大队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处置。

民警在事故现场看到,一辆车牌号为渝AP5**的白色小轿车“底儿朝天”翻倒在路边,而驾驶人显得惊魂未定,嘴里不断说道:“还好系了安全带的,还好还好……” 

经调查,白色小车驾驶人姓刘(男,26岁,万州人),事故发生时,刘某正驾车沿上海支路行驶,当其行驶至消防中队路段时,刘某觉得前方车辆的速度较慢,便想超越前车。

超车的念头说来就来,刘某也没有多想,方向盘一转便驾车驶入了左侧车道。就在刘某超车过程中,左侧车道上一辆三轮车迎面驶来。由于距离过近,眼看就要撞个正着。

刘某顿时慌了,情急之下操作不当,车辆与停放在路边的车辆发生刮擦,导致车辆翻覆,摔了个“底儿朝天”。在车体翻覆的过程中又与迎面驶来的那辆三轮车发生碰撞。

幸运的是,事故虽然导致车辆不同程度受损,但由于刘某按规定系好了安全带,在事故中没有受伤。交巡警依法认定刘某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许多人认为“超车不就是踩油门开过去吗?”这样的想法是错误的。超车是汽车在行驶中一种比较危险的行为。既要掌握熟练的技术和技巧,也需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防止意外和事故发生。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超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变换使用远、近光灯或者鸣喇叭。在没有道路中心线或者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前车遇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当降低速度、靠右让路。后车应当在确认有充足的安全距离后,从前车的左侧超越,在与被超车辆拉开必要的安全距离后,开启右转向灯,驶回原车道。

另外,道路交通安全法还明确规定了以下四种情形,是严禁超车的:

①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②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③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④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作为驾驶人员,要时刻谨记安全第一的原则,在超车时一定要注意保持车速、选择安全的路段、与前后车辆保持安全距离,同时要牢固树立交通安全意识,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共同努力构建“安全、文明、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

最后,再次提醒大家驾车出行一定要系好安全带。此次事故中,刘某没有受伤的原因就在于安全带对他的保护,“安全带”的重要作用不言而喻。交巡警也将继续严查驾车不系安全带、不佩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

原标题:百安坝一小伙盲目超车,把自己撞了个“底儿朝天”!  

【免责声明】上游新闻客户端未标有“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或“上游新闻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上游新闻联系。

举报
  • 头条
  • 重庆
  • 悦读
  • 人物
  • 财富
点击进入频道

本周热榜

汽车

教育

美家

楼市

视频

举报内容
低俗色情 广告 标题党 内容重复 有错别字 排版错误 侵权
获取验证码
请先完成短信验证
取消
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