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捕鱼使用的扳罾渔网。北碚警方供图
华龙网消息,“110吗?有一个男的竟然在龙凤溪羊磊嘴架起了几根木棒棒捕鱼,看阵势好嚣张哦!你们快点过来抓他,他现在还没走。”近日,重庆市公安局北碚区分局接到匿名群众举报称,有一名男子公然在北碚区嘉陵江支流龙凤溪羊磊嘴段使用扳罾非法捕鱼。
左某(右)被民警抓获。北碚警方供图
接到报警后,北碚区公安分局燎原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为了防止嫌疑男子渡河逃跑,一部分警力首先前往河对岸蹲守,另外一部分警力直奔嫌疑男子而去。
行动中,嫌疑男子果然有所警觉,慌乱间将作案工具藏匿在岸边草丛中,然后跳河逃跑。紧急时刻,熟悉水性的辅警钟勇立即跳入河中追击。
很快,嫌疑人左某被抓获。民警当场查获扳罾渔网1张,收缴非法渔获物3尾。
目前,左某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已被北碚区公安分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左某指认作案工具。北碚警方供图
“针对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现象,公安机关将以零容忍态度依法严厉打击,特别是使用爆炸、投毒、设置电网等危险方法实施非法捕捞或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行为。对收购或代为销售非法捕捞渔获物的行为,公安机关也将持续加大打击力度,特别是打击明知是非法捕捞的渔获物而作为食材私自收购的行为。”北碚区公安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此外,为维护渔业资源和生态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广大市民应当自觉抵制食用长江野生鱼。若市民发现可能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行为的线索,可拨打农业公益服务咨询举报热线“12316”,或直接向公安机关举报。
华龙网记者 张勇
原标题:公然使用扳罾渔网捕捞野生鱼 他遇到警察还渡河逃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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