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重庆一男子与妻子从贵州开车运货回家,因为心疼妻子身体不舒服,于是,他自己无证驾驶汽车,结果夫妻二人都受到了高速公路执法部门的严厉处罚。
当天晚上7点,重庆市交通执法总队高速公路三支队五大队执法人员在G65包茂高速秀山收费站对车辆进行例行检查时,一皮卡车驾驶员迟迟不能出示证件。
等待许久后,副驾驶的女性乘客才告诉执法人员:“我有驾驶证,他是我老公,他替我开的车。”
执法人员经询问得知,驾驶人杨某虽会开车,但因右手手指有残疾不能考取驾驶证。该车的司机本是杨某妻子许某,但由于许某当天比较劳累身体不适,杨某心疼妻子,于是在回程路上铤而走险为其代驾,没想刚下道就被执法人员查处。
执法人员依据《交通法》,对杨某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处以1000元罚款。而杨某妻子许某,在明知杨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把机动车交给杨某驾驶,同时被处以1000元罚款。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 张旭 通讯员 王涵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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