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合川区两男子因在绵阳市盐亭县梓江水域非法使用可视渔具钓获野生鱼类,经盐亭县公安局侦破,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被依法移送检察机关立案起诉。
“这两人钓鱼才怪,钓竿上还装有显示屏,算不算违法哦!”今年4月,盐亭县公安局玉龙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在该县玉龙镇三星村大河边,有人使用可视渔具钓鱼。民警赶到现场后,将两名正在垂钓的男子挡获。当场查获渔获物为梓江水域野生“翘嘴鱼”(学名“翘嘴红鲌”)一尾,重量1斤2两。同时,发现他们使用的钓竿手柄上安装有液晶显示屏,通过沉入水下的鱼线一端安装的微型水下摄像头,将所处水域下面的鱼类活动情景看得一清二楚。经查询,这是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渔具。
经调查,两名垂钓男子,均来自重庆市合川区,两人于案发当天驾车从盐亭县城出发到案发现场,使用可视渔具钓获了一定数量的野生“翘嘴红鲌”鱼。面对民警的审讯,两人对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因两嫌疑人在国家规定的禁渔期,非法使用明令禁止的渔具钓获野生鱼类,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该案被依法移送盐亭县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
据了解,自2019年以来,盐亭县公安局共破获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案件31起。目前,已采取强制措施12人,移送起诉32人,查获非法捕捞器具30余套、渔获物60余公斤。
原标题:液晶仪显示屏、水下摄像头,两男子从合川跨省到盐亭“钓鱼”,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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