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眼-重庆广电消息,前几天,渝中区一家游泳会所内,一名男童在水中遇险,幸亏被现场的救生员救了上来。
孩子没事了,大家都松了一口气,可事后,救生员发现,自己价值1700多元的手机在救人时泡坏了。那这损失该谁承担呢?
在这家游泳会所,记者见到了救生员老郑,老郑上身穿着统一发的救生员T恤,下身穿着自己的长裤。
老郑说,救人当天自己也是这样穿的,手机就揣在裤兜里,下午四点过,他发现有个孩子在水里不太对劲,赶紧冲了过去,下水将孩子救起。
老郑说,按照会所的规定,救生员在岗期间不能玩手机,但自己当时并没有玩手机,只是把手机放在了口袋里,以免家人有事找他。自己救了人,还得承担手机损坏的责任,这让他有点想不通。
记者注意到,这家会所的墙上贴有《游泳池管理规定》,不过上面并没有救生员的工作规范。
店长小郑告诉记者,他们以前张贴过不允许救生员带手机上岗的规定,后来也口头通知过。她认为,下水救人是救生员的职责所在,下水随时可能发生,作为救生员本就不该携带任何影响下水的手机、手表及其他电子产品。
店长小郑还介绍说,老郑救人成功,店里奖励了200元,手机泡坏也给了900元补偿,已经很够意思了。对于老郑全额赔偿手机损失的诉求,他们实在难以接受。
那对于这件事,来游泳的其他市民又怎么看呢?有人觉得手机放包里都很正常,因为救生员平常不下水。而且他手机带着可能是防止家里有紧急情况通知,不能只为了上班手机不要了什么都不要了,家人也不管。
但另外有市民觉得,既然老板说你不要玩手机,不要带手机上游泳池,员工就要遵守规定,好比叫一般人不要穿自己的鞋上游池一样。
再比如有些人带的防水水表进了水,这不能找游泳池管理方,应该去找手表的制造商。而且东西损坏该自己负责,你知道这东西遇水要坏就不要带到水里来耍。
另外,有人觉得这是见义勇为,该奖励和补偿手机损失;也有人觉得救人是救生员的工作职责,老板付工资就是让你必要时下水救人。
记者随后也就此事采访了杜江涌律师,他认为,救生员是一个特殊的职业,对他的着装及身上所携带的物品都要符合自身功能的要求,因此下水救人导致的手机损坏不能要求第三方给予赔偿。
第1眼-重庆广电记者 王焱宇 王安礼
原标题:救生员救人泡坏手机 是是非非如何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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