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某公司在巴南区一段人行道开展市政施工时,损坏城市照明管线,由于该公司主动报告并如实陈述违法行为,后果轻微,执法人员予以从轻处罚;山东曲阜尼山镇鲁源新村通过乡村游发展起来,但流动摊贩占道经营也成了一道执法难题,当地执法与服务并举,予以行政处罚的同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让商户“安家”……随着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正式施行,各地方各部门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力求执法要求与执法形式相统一、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行政执法是行政机关履行政府职能的重要方式,工作面广量大,直接关系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法治中国建设的信心。近年来,随着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不断深化,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全面推行,我国行政执法总体上有很大改善,但法治政府建设还有一些难啃的硬骨头。现实生活中,一些行政机关采取突击式执法,在处罚手段上层层加码;一些地方存在滥设“电子眼”引发“暗中执法”等问题。此外,不合理罚款、粗暴执法等现象仍未杜绝,不时引起社会关注。
如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多向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延展。着眼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着力实现行政执法水平普遍提升,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法行为中都能看到风清气正、从每一项执法决定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努力方向。不久前,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聚焦行政处罚法实施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部署安排,旨在回应当前的执法实践需要,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提升群众的法治获得感。
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提升行政执法的温度。修订后的行政处罚法,强化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增加首违可以不罚,明确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通知》要求,不得在未查明违法事实的情况下,“一刀切”实施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等行政处罚;要综合分析研判同一区域内高频违法行为的原因,推动源头治理。各地不断规范执法言行,推行人性化执法、柔性执法、阳光执法,有的地方还列出包容免罚清单等,让执法更具公信力,更为社会所接受。
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也要加强行政执法的力度。涉及群众的问题,要准确把握社会心态和群众情绪,充分考虑执法对象的切身感受,可以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柔性方式。但是,对食品药品、公共卫生、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城市管理、交通运输、金融服务、教育培训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则要加大执法力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还需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只有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才能让人心服口服。
执法规范化程度越高,法治权威和法治信仰就越能在全社会形成,给人民群众带来的获得感和安全感也会越强。相信,随着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落实到每一项执法活动、每一个执法环节,这种正相关效应也会愈加彰显。
作者:魏哲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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