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姐姐,火了
在电影中
在帖子中
在案例中
在现实中
你是姐姐么
你有姐姐么
你会当姐姐么
......
清明档电影《我的姐姐》成近期大热。随着电影热映,疑似片中原型被网友扒了出来——8年前,一位网友在某知名论坛发布长帖《父母去世后,我把两岁的弟弟抱养了出去》,当年此帖子获得77.7万点击,1000余条回复。帖子中:女孩将名下的两套房产都卖了,没有给弟弟一分钱,还将弟弟送送给了一对农村夫妇,并立下字据,永不来往。
电影中,是这样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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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姐姐》大热 结局是否弃养弟弟引争议
电影《我的姐姐》讲述的是,父母意外双亡后,姐姐在面对追求个人独立生活还是抚养弟弟的问题上展开的一段亲情故事。这部电影也引起了很多社会家庭问题的讨论和深思,结局是否弃养弟弟引争议。
电影最后给出一个开放式的结局,对此网友的看法也不一。有人认为结尾是“强行和解”,也有人认为,女性没有标准答案,应该支持每一个自我的决定。在这些话题的发酵下,《我的姐姐》也引起了观影热潮,打破中国影史清明档票房纪录。此外,该片还打破了中国影史清明档影片单日票房纪录、中国影史清明档人次纪录、中国影史家庭片单日票房纪录等。
电影《我的姐姐》评论两级分化。催泪派指出:这是春节档以来我觉得最值得看的一部电影,它很催泪。反对派指出:我的姐姐原型故事那也称不上是爽文,只能说那女孩总算活得像个人。她很棒很优秀很坚强很勇敢很努力。她真好。
原帖中,是这样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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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似原帖:卖掉房子送走弟弟
据记者考证:《我的姐姐》这个故事最早的出处有两个,一个是知乎,当年有个热门问题,一个匿名的“姐姐”在知乎提问,她父母双亡有个刚出生的弟弟,但是不想把遗产分给弟弟于是把弟弟送到农村断绝了关系,问“我这样做对吗”。当时这个问题引起了大规模的讨论。
另一个是2013年某知名论坛一篇标题为《父母去世后,我把两岁的弟弟抱养了出去》的帖子。
原帖中,这位姐姐对这个相隔21岁的弟弟没有丝毫的感情。“我也很庆幸选择放弃了这个所谓的亲弟弟。”“弟弟这个词,在我之前的21年,从没让我感觉到见之欲呕。”
文中,作者写到:
“我当了一辈子的独生子女,要我在十多年应该成家立业的时候,像封建社会长姐一样含辛茹苦带大一个弟弟。
抱歉,我做不到。
人都是自私的,人性本恶。自私是天性,无关乎独生还是不独生。”
她直面人性:
“我告诉他们谁要养谁抱去,我没有条件也没有兴趣,亲戚说要告我。”
她用法律来捍卫自己的权益:
“我问了律师,实际上我对弟弟没有抚养的义务,弟弟也没赡养我的义务。”
原发帖人当时跟网友怼,很多网友觉得父母给了她两套房子,起码应该给弟弟留一套,觉得她太自私,也有人支持她这样做,但大多数反对。
很多网友愤怒,表示看了这个帖子“胸口发闷”,甚至有网友表示,楼主的帖子让自己坚定了生二胎的决心了,称“独生子女太可怕了,我不想我女儿变成那样。”支持的网友认为,这个帖子可以“让所有不顾家庭矛盾、不顾孩子的幸福的家长们好好反省一下。”
也有网友对此帖的真实性存疑,有人指出“一开始明明说的是父母闹离婚把唯二两套房子全部给了她!后来被骂又改口说是爷爷给的,描述问题都前后矛盾甚至撒谎”。
现实中,是这样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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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后女孩养三个弟妹,压力太大跳河了
近日,浙江杭州发生一起类似事件,相关话题还上了热搜。
4月7日,记者从杭州市公安局下城区分局了解到,3月23日上午9时33分,东新派出所接到一位热心市民的报警电话:“我在西联桥走路,有一个女的跳河了!已经晕在水里了......”接警后,民警邱昌明立即带着辅警火速赶往现场。邱警官到现场后看到,一名身穿蓝色上衣浅色牛仔裤的女子在河面上漂浮着,半个身子泡在水里。轻生女子在河面上漂浮着。图片来源:杭州市公安局下城区分局邱警官跨栏救人。
邱警官和同行的辅警随即下水。所幸救援及时,经初步检查,该女子并无大碍。二十岁的她一边打工,一边要养3个弟妹。据了解,姑娘姓刘,云南人,今年才二十岁,很小的时候父母离异,老家现在还有两个妹妹和一个弟弟,都是十几岁的年纪。因为要拉扯弟弟妹妹长大,她很早就跟着老乡出来打工,现在在杭州的商场里卖服装。生活的重担全部压在这个小姑娘一个人的肩膀上。“其实我已经不止一次想过自杀了......”病床上,小刘一边哭着,一边将双手拿出来给邱警官看,两只手腕上数十道割痕。
邱警官看到小刘的遭遇心疼不已,一边安慰着她一边鼓励她要珍惜生命。在民警劝导下,小刘慢慢平静下来,也放弃了轻生念头。后来,她的叔叔和朋友都赶了过来,她答应邱警官,会好好珍惜生命,并对邱警官表示感谢。
看到小刘的经历,网友心疼不已:
也有人表示,小刘的父母虽然已经离异,但应该承担起抚养责任!
剧情类似《我的姐姐》,律师发声!不少网友也说,跳河轻生的刘小姐正是现实中版《我的姐姐》!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黄熊律师 表示,根据法律对于监护的规定,如果父母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依次由祖父母(外祖父母)、成年兄姐承担。
他表示,若祖父母不具有能力,姐姐应承担该义务。姐姐在个人选择和法定义务之间,应该首先尽法定义务。若姐姐确实想去读书,可以从有利于弟弟的角度出发委托他人监护。不过,对于小刘遇到的问题,尚不知其父母对于未成年子女是否还具备抚养能力。有网友提出,希望政府相关机构和社会也帮帮他们!
网友评论:
案例中,是这样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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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岁姐姐拒养2岁弟弟被起诉”引关注
无独有偶。去年9月,“父母生二胎要求22岁女儿抚养”引发关注,一段网传视频中律师以此为案例进行普法点评。视频中:一对靠低保生活的夫妻,生完二胎几年之后,因为两人的身体和经济情况,没有能力将孩子养好,于是便想让自己的大女儿来抚养,可没曾想女儿对此表示强烈反对。最终,夫妻俩因为这件事,把自己的亲生女儿告上了法庭。法院判父母胜诉,丽丽作为姐姐要抚养弟弟。律师表示:根据我们国家法律规定,如果父母对于孩子没有抚养能力,这种情况下,兄弟姐妹是有抚养义务的。那么对于这个只有两岁的孩子来讲,姐姐的抚养义务是不可以拒绝的。
此新闻在网上炸开了锅,许多网友认为:“父母不顾家庭经济情况生二胎,生了又不养,给生活刚开始的女儿添上难以承受的负担,以现在的经济状况对于普通人来说,这个就是毁灭性性的负担。这跟给女儿生了一个儿子有什么区别??女儿的一生都可能被这个所谓的弟弟的负担给毁掉!”最终广州司法局工作人员出面解释,这是司法局普法部门与电视台合作的节目,案例是制作团队在网上发现的,但其真实性查不到源头。
如果你是姐姐,当“扶弟魔”还是踢皮球?
据了解,初期剧本名字《踢皮球》也可见一斑。根据编剧的描述,“皮球”指的是年幼的弟弟,也指重男轻女不受重视的姐姐,加上“踢”,可以解读为姐弟在各路人的私心下,被踢来踢去无人照顾的残酷现实。编剧还提到,一开始电影想做得更众生相一些,主创讨论过后,决定拎出最能触动人心的姐弟线,才将片名改为了《我的姐姐》。
和高票房相反的是,在豆瓣上,“太多人叫女性认命了,现在甚至女导演也如此”、“它本可以是《何以为家》,但它选择了《以家人之名》”,“姐姐最后还是当了伏地魔(扶弟魔),什么三观”等观点占领评论区,并获得了高票赞。
如果你是姐姐,你会当“扶弟魔”还是踢皮球?
信息来源:封面新闻、澎湃新闻、中国新闻网、钛媒体APP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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