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下午4时许,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宣判张玉环故意杀人案,法院最终以“原审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宣告张玉环无罪。自1993年10月27日起,张玉环已被羁押了9778天,是截至目前公开报道中被羁押时间最长的申冤者。宣判后,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代表该院向张玉环赔礼道歉。
正义虽然迟到,但不会缺席。复盘张玉环案,从判决到生效,前后六年时间,其间经历两次上诉,江西高院也曾作出不同结果的裁定,可见案件本身就存在一定争议。同时,张玉环的申诉代理律师也指出该案存在诸多疑点:物证缺乏鉴定,无法直接证明张玉环作案,无法排除其他可能性并形成证据闭环;全案仅有的两份有罪供述之间存在很大出入;江西高院终审时没有律师为张玉环辩护,涉嫌程序违法。
最终,江西高院再审认定,原审被告人张玉环的有罪供述真实性存疑,依法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按照 " 疑罪从无 " 原则,判决张玉环无罪。
再审改判张玉环无罪,体现了疑罪从无原则在司法实践中的示范价值。2017 年 2 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全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推动建立健全冤假错案的有效防范和及时纠正机制。人民法院应当坚持证据裁判原则,认定案件事实,必须以证据为根据;坚持非法证据排除原则,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坚持疑罪从无原则,认定被告人有罪,必须达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
从“疑罪从有”到“疑罪从无”,既是对公民人权的保障和尊重,也体现了司法的进步。前些年,受到媒体和大众广泛关注的呼格吉勒图案同样也是彰显了“疑罪从无”的法治精神。
1996年4月9日,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毛纺厂女厕发生强奸杀人案,随后,职工呼格吉勒图被认定为凶手,案发61天后,法院判决呼格吉勒图死刑并立即执行。2005年,内蒙古系列强奸杀人案凶手赵志红落网,其交代的数起案件中就包括“4·9”毛纺厂女厕女尸案。2014年12月15日呼格吉勒图被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宣判无罪,判决书称,“原判认定呼格吉勒图犯故意杀人罪、流氓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无独有偶,今日据澎湃新闻报道,13年前安徽阜阳1名16岁少年被人勒死沉尸公厕,警方认定的“主犯”左德刚5次获死刑,最终于2020年无罪释放。安徽省高院作出无罪认定的理由就是,本案缺乏锁定左德刚等三人作案的客观性证据,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依法不予认定。
此类案件得到纠正,既体现了司法公正,也使类似案件的昭雪有了可借鉴的“经典案例”,同时还提醒着执法者对于此类案件的审理,要慎之又慎。刑事案件的审理涉及到对犯罪行为和犯罪事实的认定,在立案调查、证据采集和法庭审判的过程中,必须严格依照法律以谨慎的态度开展调查认证。对于因存在疑点而审理不清,最终上升为冤假错案一类的,还应及时建立案件审理的惩戒机制,对可能涉及到的违法、渎职行为进行事后监督,发挥惩前毖后的重要作用。
上游新闻评论员 龙春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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