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财富 > 正文
重庆公布新版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标准
01-13 12:39:30 来源:上游新闻·重庆商报

50万元(含)的集中采购的限额、200万元(含)公开招标的数额不变,在具体的管理上有调整。近日,重庆市财政局发布了今年1月1日起执行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

记者注意到,与2020年目录相比,新版目录有三个变化。

一是“减”。集中采购项目由71项减少为34项,其中货物类26项、服务类8项,与中央级目录大致相当。

二是“统”。无论市级还是区县,全市执行统一的集中采购目录,不再授权区县自行确定。

三是“放”。市财政不再统一制定部门集中采购目录。由主管部门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结合实际自行确定本部门的部门集中采购目录范围,报市财政备案后组织实施采购。

与目录调整一并明确的,是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发挥。采购人须严格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扶持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支持脱贫攻坚等政府采购政策。

另外,参照其他省市的做法,将10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类项目纳入分散采购范围,达到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

市财政局特别明确,如果财政部《目录及标准指引》没有变化,以后年度均按此次发布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执行。执行过程中相关品目、采购执行方式、限额标准等因政策制度变化等原因需要调整的,市财政局按照相关规定调整。

上游新闻·重庆商报记者 孙琼英 

【免责声明】上游新闻客户端未标有“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或“上游新闻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上游新闻联系。

举报
  • 头条
  • 重庆
  • 悦读
  • 人物
  • 财富
点击进入频道

本周热榜

汽车

教育

美家

楼市

视频

举报内容
低俗色情 广告 标题党 内容重复 有错别字 排版错误 侵权
获取验证码
请先完成短信验证
取消
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