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涉嫌充当“保护伞”,宁夏隆德县公安局没认真核查,还将举报人信息泄露给被举报的派出所所长,派出所所长两次殴打举报人并进了医院。
7月13日,宁夏自治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当地多家媒体通报此事。
上游新闻记者(报料微信号:shangyounews)拿到了一份《关于对隆德县公安局有关干警打击报复举报人处理情况的通报》。
该通报称,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进驻宁夏督导期间,接到关于隆德县公安局观庄派出所涉嫌“保护伞”的举报线索。6月28日,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将举报线索转交隆德县公安局核查。
隆德县公安局对举报线索没有认真核查,反而违规将举报人信息泄露给被举报人观庄派出所所长赵慧。
赵慧违规将举报人带到派出所进行询问,并对举报人及其儿媳进行两次殴打,致使两人住院治疗。当地警方未透露举报人所举报的实际内容。
▲宁夏自治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通报。
上游新闻记者从知情者处获悉,2015年,赵慧被任命为观庄派出所当所长之前,曾在该县陈靳派出所担任所长职务,此前,当地召开的扫黑除恶动员大会赵慧均有参加。
宁夏自治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认为,这起事件性质恶劣,情节严重, 要求迅速查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观庄派出所所长赵慧身为执法人员,目无党纪国法,殴打报复举报人,性质恶劣、社会影响极坏。
经调查,举报人举报的打击报复情况属实。上游新闻记者获悉,包括赵慧在内共有5人受到处罚:
对负有直接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的隆德县委常委、政法委副书记、公安局局长安继海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县委常委、政法委副书记、公安局局长职务;
对负有直接责任的隆德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教导员、 大队长于泳给予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降为科员,调离公安队伍;
给予隆德县公安局观庄派出所所长赵慧(案件当事人)开除党籍处分,赵慧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已被刑拘;
对负有直接责任的隆德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韩东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调离公安队伍;
对负有直接责任的隆德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李麒才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上游新闻记者 贾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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