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时3年有余的全国首例“医告官”案(也称全国首例医生告警察和政府对医闹伤医不作为案)有了新消息。
2020年8月7日下午,原告江凤林诉被告湖南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长沙市人民政府及第三人刘某白、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公安行政处罚及行政复议一案,在长沙铁路运输法院开庭。
▲江凤林医生
据长沙铁路运输法院通报,庭审中,各方当事人进行了举证、质证,围绕本案行政处罚决定和行政复议决定是否合法等争议焦点问题进行辩论,充分发表了意见。部分湖南省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卫生行政部门、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及群众60余人旁听了庭审。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本案将择期宣判。
据此前上游新闻《全国首例“医告官”案因程序严重违法被裁定重审》报道,此前法院查明的事实显示,2017年4月23日上午9点多,刘某白陪母亲到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就诊。期间,因对当值医生江凤林的态度不满,刘某白在诊室大声喧哗,并拉扯、推搡江凤林,导致江凤林受到轻微伤,诊室秩序无法正常进行。
院方报警后,长沙市岳麓公安分局银盆岭派出所民警到场处警。当天下午2点多,刘某白主动到派出所接受调查,承认自己有拉扯、推搡江凤林的行为。2017年5月17日,岳麓公安分局对刘某白处以罚款500元。
江凤林不服,向长沙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2017年8月18日,岳麓区公安分局重新作出《处罚决定书》,对刘某白罚款200元。对此,江凤林再次向长沙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最终还是维持200元的处罚结果。江凤林遂向法院进行起诉。
▲2017年4月23日,长沙市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老年科医生办公室因拉扯事件后的现场。拼图来源/当事人供图
2018年7月13日,长沙市岳麓区法院判决驳回原告江凤林的全部诉讼请求。随后江凤林上诉。2019年2月18日,长沙市中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对于上述判决,江凤林仍不服,他向湖南省高院申请再审。2019年4月29日,湖南省高院作出裁定,决定由湖南省高院提审。经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认为原一、二审漏列第三人,裁定撤销原一、二审判决,发回重审。
上游新闻记者 肖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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