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最近,在长沙南站担任保洁员的甘女士遇到了这样的事儿:她在列车上打扫卫生时,捡到价值过万的一克拉钻戒,在她上交后,被公司按内部规定以未及时归还予以500元罚款。甘女士说,从自己捡到钻戒到上交中间仅仅过了16分钟。这让她感到很委屈。
不少网友在看到这一事件的报道后,也为保洁员抱不平,认为是“让做好事的人寒心”。
拾金不昧是社会鼓励推崇的良好道德品质,甘女士面对捡拾的钻戒,在16分钟内归还公司,按普通人的认知,这确实不能算时间过长,更不能说是未及时上交。
捡到钻戒及时上交还被罚款,拾金不昧有错吗?
从甘女士的工作性质和工作时段来看,她发现钻戒的位置是在下客后相对空敞密闭的高铁车厢,甘女士捡到钻戒不但从道德上需要做到“拾金不昧,主动上交”,而且从其自身岗位性质来看也具备了相应的义务。
对于拾金而昧的行为,法律也有明确规定。倘若甘女士没有将捡拾的钻戒上交公司,则可能涉嫌侵占或者盗窃犯罪。
拾金不昧作为公民良好的道德品质,是值得鼓励甚至重金奖励的,从该事件看,甘女士在16分钟内上交了钻戒,所在的公司反而对其采取处罚措施,这背离了公众对拾金不昧应当获得奖励的常识。公司简单粗暴执行内部制度,不能不说这让做好事者寒心。
甘女士所在的公司若要切实推行“拾金不昧”制度,完全可考虑从奖励的方式入手,如向拾金不昧者发奖状或奖金等。从甘女士所在公司设定的内部规定来看,制度旨在维护公司声誉,也是预防违法犯罪,但公司的内部规定不可背离公众常识。
上游新闻 肖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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