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十一”大幕已经拉开,“尾款人”的烦恼又成了一年一度的热搜词。拼单时的选择困难,结算尾款时发现当下价格竟比下单便宜许多时的愤怒,以及眼花缭乱的规则让“尾款人”们直呼“套路满满”。
价格先涨后降、特惠产品无法退货等乱象的存在,让消费者对“双十一”充满期待的同时,不免多了一份警惕。无论是商家促销,还是平台规则制定,最根本的目的都是促进消费,达到多方共赢的局面。但盈利的前提是以尊重消费者权益为基础,平台和相关部门除了把关产品质量外,对于消费者个人信息、公平消费也应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
跨店优惠券300减40,店铺优惠券3件5折,预付定金享30天保价优惠……,每到“双十一”,在期待高额优惠的同时,凑单、找店铺、下定金,记录秒杀时间,复杂的折扣计算规则让消费者眼花缭乱。
不仅如此,购物过程中,先降后涨、图片与实物不符、特价产品不接受退换、限时付尾款过期不享受优惠等乱象,让下单更像是下赌注。更让下定金的“尾款人”无法接受的,还有付尾款的那一刻突然发现,当下的价格比自己付定金后的“尾款”价格,还要优惠。
实际上,“双十一”乱象并不是今年才有,但年年有的现象背后折射出的,除了商家对诚信原则的忽视,也有平台和相关部门的监管缺失。以特价商品无法退换货为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而特价商品不退不换的行为,明显属于不公平格式条款。
与实体销售不同,网购商品中,商家可以通过订单信息掌握到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因此,为了减少不必要的麻烦,防止个人信息被泄露,消费者们多数会选择就此作罢。但这也使得此类“霸王条款”屡禁不止。
如何少些套路,让消费者在“双十一”轻松下单?应该引起平台和相关部门的重视。这就需要平台和相关部门加强对经营者和物流方面的监管,对于明显存在欺诈行为、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经营者,及时采取警告、下架措施。对于,在消费纠纷中,以个人信息作为让消费者妥协筹码的商家,应在下架店铺的同时,交由执法机关依法处理。
同时,还应该进一步畅通消费者的投诉途径。对于平台而言,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是最基本的要求,公平公正更是底线。对于相关部门来说,商家要管、平台也要管,只有及时处理消费者诉求,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才能让“双十一”变成真正拉动消费的平台。
上游新闻 时婷婷
【免责声明】上游新闻客户端未标有“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或“上游新闻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上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