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摄像头的公共浴室内部。 本文图均为 受访中国女研修生 供图
澎湃新闻消息,距离中国春节还有几天,远在日本岐阜县大垣市艳金化学织维株式会社务工的中国研修生赵倩(化名)和另外5名中国女生这几天却高兴不起来。
2月7日晚上,在公司宿舍浴室洗完澡换衣服时,赵倩发现镜子下方有一个手机充电器模样的摄像头。在反复确认系一个外观隐蔽的摄像头之后,6个20多岁的中国女孩陷入了恐慌。
但更令她们感到诧异的是,由于此事与公司相关,日本警方给出的答复是,只有在公司向警方提供受害相关证明后,事件方可立案。而6名女研修生所在公司目前的回应显得颇为暧昧,让她们的维权之路陷入困境。
研修生是在日本学习劳动技能、顺便打工的外国人。近年来,中国在日研修生利益受侵害甚至非正常死亡的事件多次见诸媒体。而此次的事件,也反映了这一群体在日本社会中谋生的艰难一面。
发现摄像头的浴室内部,发现时摄像头就插在镜子下方的电源插座上。
公司代表:先回去工作
6名中国女研修生住在公司提供的一个寮(宿舍)内。这是一栋三层建筑,赵倩和另外5名中国女生住在3楼,二楼住着3名日本男性员工。浴室在一楼,是一间男女分时段使用的公共浴室。
“我们几个中国女生的上班时间是从上午8点到晚上8点。下班之后我们女生先洗澡,一般到九点半左右我们就洗完了,就会告诉他们(男员工)可以洗了,”另一名已经来日本2年多的中国女研修生李梦(化名)说。
“以前就偶尔看见过,但我一直以为是一个充电器,没有很在意,”赵倩向澎湃新闻回忆说,“那天晚上九点左右洗完澡换衣服,离镜子比较近,我感觉不太对劲,发现跟我的手机摄像头有点像,就把它拔下来带回了寝室(检查)。”
李梦也证实,早在一年多以前就看见过这个摄像头,但因为不知道是什么,没有往摄像头上怀疑过。
发现是摄像头后,一方面由于担心不经过公司和“组合”(为企业招募研修生的日本中介组织)报案会越级,另一方面也不了解日本的报案程序,赵倩等人当晚商量决定先寻求公司帮助。
2月8日早上8点上班时间一到,六人便一起找到了工场长代理、日本人清水。清水除了负责工厂一些后勤等日常管理,也负责几名中国女研修生生活方面的事务。
赵倩告诉澎湃新闻,她们向清水提出应立即报警,并要求“组合”派人介入此事。但清水对这一要求并未认真理会,反而要求赵倩等人马上回到工作岗位继续工作。
“他告诉我们,‘你们先去工作,要把工作和生活分开,我们会处理这件事情’,”李梦在回忆当时情景时语气表现得很愤怒。“但是我们都不同意,反复沟通说,这种心情下我们根本无法工作,他这才让我们回宿舍等‘组合’的人来。”
其中一名中国女研修生说,一年多钱她就见过摄像头,但一直以为是充电器。
中介组织、翻译推诿
之后‘组合’派来了一名翻译和一名日本负责人,‘组合’人员的态度与公司如出一辙,催促6名女生尽快恢复工作。
“‘组合’说我们几个研修生不能自己报警让警察来,”李梦说,“(组合)说我们这样叫警察,警察也不会来。除非出车祸了自己去不了,警察才会直接到现场。”
“(‘组合’工作人员)大致说,理解我们的心情,但不能长时间不工作,希望我们理解公司的处境,”另一名中国女研修生孙洁(化名)回忆说,“我们要求自己去警察局报案递交‘被害届’(受害说明),请求‘组合’派翻译,但翻译推脱说很忙,如果我们要去就自己去。”
“翻译说,提交‘被害届’早一天晚一天都无所谓。”孙洁补充道。
“和‘组合’说能不能帮我们找个律师咨询一下。‘组合’却说,这样的事情不能指望别人帮你做什么,你们要自己去找。”李梦说。
取下塑料壳后可以明显看到摄像头。
立案遭遇“循环”困境
无奈之下,2月8日晚,6名女生试着通过微博找到了在日本生活多年的知名华人李小牧寻求帮助。在了解事件的来龙去脉之后,李小牧于9日赶到歧阜县帮助6名中国女研修生向歧阜县大垣市警察署报案。但得到的答复是,公司方面不提供相关证明,警察署无法立案。
“当时警察(给公司)打完电话后跟我说,公司坚持要在(摄像头检查)结果出来之后,(确认有偷拍后)到生活安全课(警方另一个部门)立案。”李小牧10日告诉澎湃新闻说。
目前摄像头已经移交警方,由于6名女生担心破坏证据,并未贸然拆开摄像头查看,因此其中是否有视频内容尚不清楚。在这种情况下,按照日本法律,如要马上立案,必须由建筑物所有者(本案即为6名中国女研修生所属的公司)向警方提出“被害届”(受害说明),警察署刑事课才能够以“建造物侵入罪”立案侦查。 李小牧称其一再向警察表示,希望考虑到6名女生的被害者身份先行立案,但警察署刑事课仍然以没有公司方提交的“被害届”为由称无法立案。之后,在警察署生活安全课警察永谷浩的协调下,仅临时登记了6名女生的信息。
日本一桥大学法学院刑法学教授王云海11日在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表示,日本现行法律中,对于“偷拍”行为并没有直接的法律规定,一般会按照“建造物侵入罪”来对待。
王云海介绍说,在日本安装摄像头偷拍是一项严重犯罪,有两种依据:其一,依据日本刑法,“建造物侵入罪”可以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二,各个地方议会有“迷惑防止条例”,该条例中“偷拍”一般会处以1年以下徒刑。
“建造物侵入罪”可由警察署刑事课立案,“偷拍”则可以由生活安全课立案。
2月11日,警察署生活安全课警察永谷浩在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再度重申,由于此事与公司相关,不能由6名女生而必须由公司提出“被害届”,警察才能立案。
“‘建造物侵入’成不成立,需要公司来判断,公司要首先判断这个。”永谷浩对澎湃新闻表示,“如果没有拍到什么东西,(摄像头)只是像垃圾一样放在那里,很难说是建筑物侵入。这种情况下,公司可能不会提出建筑物侵入‘被害届’。”
中国女研修生居住的寮,6名女生住在3楼,3名日本男性员工住在2楼,1楼是浴室。
“去哪里都不敢一个人”
“‘建造物侵入罪’一般要求建筑物所有人来报案。所以,这6个女孩可以去警察局报案,但是尽量让公司也去报案。”王云海建议说。
但让6名中国女研修生感到困恼的是,她们所属的公司目前态度消极,并未予以充分配合。
对于澎湃新闻的质询,该公司工场长代理、日本人清水12日在电话中表示,自己虽然是工场长代理,但他个人不方便回答相关问题。他建议说,在日本三连休结束之后直接致电公司询问,由公司出面回应。
“现在是三连休,这几天我们都在宿舍,楼下还住着日本人,我们也不知道是谁装的摄像头,我们都很不安,很害怕。”李梦说。
孙洁介绍说,他们所在的工厂并没有一个所谓的大门,厂区相对开放。而她们所居住的宿舍楼大门也没有安装锁,只要不引人注意,谁都能够自由进出这个门。
“真的是太煎熬了,”李梦说,“想到我们现在有可能和嫌疑人还住在一个房子里,大家都很恐惧,怕有人对我们造成人身伤害。现在去哪里都不敢自己一个人去,包括洗澡。”
日本于1981年建立“外国人研修制度”,随着日本社会的老龄化日益严重导致劳动力缺乏,研修生制度逐渐演变成变相引进劳动力的方式。1993年,日本又推出“技能实习生”在留资格,但技能实习生从事的劳动多是日本人不愿干的低薪工作,也就是日本人口中的“3K工作”(危险、脏、累),这与培训技术的目标日渐背离。
《新华每日电讯》记者去年曾赶赴广岛,实地调查了当地研修生的生活,低廉的薪水、高昂的房租、恶劣的居住条件、时常挨骂、孤独寂寞,研修生的生存状态令人触目惊心。
原标题:公司浴室发现暗藏摄像头,6名在日中国女研修生遇“报警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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