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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教育厅通报写错两个受处分人名字 回应:工作人员误录
11-12 13:05:34 来源:澎湃新闻

澎湃新闻消息,安徽省教育厅近期印发的一份通报闹出了“乌龙”:通报中两位“受处分人”姓名被写错。

这份题为《安徽省教育厅关于7所高校学生资助工作违规问题处理情况的通报》中,合肥财经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合肥财院”)原常务副院长马凤余被写作“马凤鸣”,安徽绿海商务职业学院(以下简称“绿海学院”)原院长助理熊名文被写作“雄名文”。《通报》称,马凤鸣和合肥财院学生处处长杨雁南在学院会议上作出检讨,马凤鸣辞职、杨雁南被辞退;雄名文辞职。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7所高校学生资助工作违规问题处理情况的通报》截图

不过,马凤余、杨雁南和熊名文三人均向澎湃新闻表示,他们辞职与《通报》中的问题没有任何关系。至于检讨一事,马凤余和杨雁南均予以否认。

安徽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下简称“资助中心”)主任李炳银就此回复澎湃新闻称,马凤余和熊名文的姓名被写错,是由于《通报》起草过程中工作人员“录入错误”造成的。但根据上报材料,两所高校对学生资助工作违规的责任认定没有问题。

官方通报:三人因工作违规辞职

澎湃新闻日前在安徽一些市县教育部门官方网站上查询到了这份《通报》,其主题是学生资助工作违规问题处理情况,印发对象是安徽各市县(区)教育局、高等学校和省属中职学校,印发日期是2018年9月6日。

淮南市教育局转发《通报》

《通报》列出了合肥财院等7所安徽高校在学生资助工作中存在的三个方面违规问题:建档立卡学生资助资金发放不及时、上报信息不实、漏助等问题;校内资助提取、使用不足问题;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违规问题。

针对建档立卡学生资助资金发放问题,《通报》称,安徽省教育厅关于2017年春季和秋季学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要求:春季学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各项资助资金应于6月10日前发放到学生手中;秋季学期老生应在9月1日前发放到位,新生9月10日前开学的,必须于9月15日前发放到位,9月10日后开学的,必须于新生报到后5个工作日内发放到位。但有个别学校未严格执行要求,存在资金发放不及时、上报信息不准、漏助等问题。

《通报》指出,合肥财院2017年春季学期有145人于2018年1月24—29日才发放到位。2017年秋季学期,老生于2017年9月18日至11月16日先后发放377人,新生于2017年11月13日至11月16日先后发放133人。且该校在上报的建档立卡家庭学生资助信息时均是全额按时发放,与事实严重不实。

绿海学院春季学期资助资金推迟到2017年7月4日进行发放,2017年秋季6名学生的资助资金推迟到2018年4月24日发放。

安徽文达信息工程学院有158人资助资金未足额发放(部分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资助资金未足额补齐),缺额于2018年4月23日才发放。

《通报》称,针对上述问题,安徽省教育厅已责令相关高校认真整改问责。合肥财院2017年度分管学生工作副院长马凤鸣、学生处处长杨雁南在学院党政联席会、中层干部会议上作出检讨,马凤鸣辞职、杨雁南被辞退。绿海学院原分管学生资助工作副院级领导雄名文辞职。安徽文达信息工程学院对学生处主要负责人盖筱岚诫勉谈话,学生处资助科科长徐宏翠调离岗位,二级学院统计经办人员王新全不再续聘。

当事人:保留与教育厅交涉及诉诸法律的权利

安徽省教育厅在《通报》中指出了相关高校上报信息不实的问题,而这份《通报》本身却也存在“不实”之处。

《通报》称,针对违规问题,安徽省教育厅已责令相关高校认真整改问责。合肥财院2017年度分管学生工作副院长马凤鸣、学生处处长杨雁南在学院党政联席会、中层干部会议上作出检讨,马凤鸣辞职、杨雁南被辞退。绿海学院原分管学生资助工作副院级领导雄名文辞职。

2018年10月下旬,澎湃新闻经多方核实并与当事人求证后确认,2017年度合肥财院的副院长中并无“马凤鸣”此人,此处的“马凤鸣”应是合肥财院原常务副院长马凤余;绿海学院的副院级领导中也没有“雄名文”,此处的“雄名文”应是绿海学院原院长助理熊名文。

此外,针对《通报》中学生资助工作违规问题的责任认定,马凤余、杨雁南和熊名文均向澎湃新闻回应称,他们此前因不同原因各自从原单位合肥财院和绿海学院辞职,辞职均为主动提出,与学生资助工作违规问题没有任何关系。

到合肥财院之前,马凤余曾长期在安徽新华学院工作,历任教务处处长、院长助理、副校长等职务。马凤余10月26日对澎湃新闻称,他2017年9月到合肥财院工作,11月辞职离开,一共就两个月时间。至于《通报》中提到的自己和杨雁南在合肥财院党政联席会、中层干部会议上作出检讨一事,马凤余予以否认。

马凤余还表示,在此之前他并不知道上述《通报》,他保留就此事与安徽省教育厅交涉及诉诸法律的权利。

合肥财院和马凤余一道被《通报》“处分”的还有杨雁南。

合肥财院是杨雁南的第一个工作单位。2007年,杨雁南毕业后就来到合肥财院工作,历任该院团委副书记、书记等职务,曾连续5年被共青团合肥市委评为“优秀共青团干部”。2013年,在合肥财院10周年校庆大会上,杨雁南被授予“突出贡献奖”。2017年3月24日至11月15日,杨雁南任合肥财院学生处处长、团委书记。

合肥财经职业学院发布杨雁南不再担任学生处处长的通知。

杨雁南10月25日对澎湃新闻称,她2017年3月就开始筹备教育培训项目创业,11月主动从合肥财院辞职,其亦称辞职与《通报》中的学生资助工作违规问题没有任何关系。对于《通报》中提到的在合肥财院党政联席会、中层干部会议上作出检讨一事,杨雁南则表示“从未做过检讨”。

和马凤余一样,杨雁南此前也不知道《通报》的存在,她表示会向合肥财院了解有关情况。

《通报》中被“处分”的熊名文,在合肥财院和绿海学院都工作过,曾任合肥财院工商管理系主任、农商学院院长和绿海学院继教部主任、双创办主任、院长助理等职务。10月29日,熊名文也对澎湃新闻称,2018年3月他主动辞职,与《通报》中的绿海学院学生资助工作违规问题没有任何关系。熊名文认为自己是替人背锅,他保留与安徽省教育厅交涉及诉诸法律的权利。

熊名文表示,他虽然于2017年10月到2018年3月在绿海学院分管过学生处,但学生资助工作涉及钱的问题,他并没有决定权。熊名文还称,因为合同没有到期,辞职时绿海学院另外支付了他3个月的工资,这也可以证明辞职并非由于他的责任。

回复:姓名写错系录入错误

《通报》涉及的合肥财院和绿海学院,均为安徽民办高校。

合肥财院前身是安徽斯坦迪专修学院,由安徽嘉日成集团投资举办,2006年升格为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该院现有高职专业44个,涉及财经商贸、电子信息、土木建筑等10个专业大类,各类在校生12000余人。

安徽嘉日成集团始建于1993年,主营农药生产、生物技术开发、塑料包装和教育项目投资等,总部位于安徽省桐城市,法定代表人严肃。

绿海学院也是一所民办高等职业院校。据该院章程,绿海学院由安徽恒缘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及陈孝云共同创办,安徽恒缘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占股90%,陈孝云占股10%。学院设有经济贸易系、会计系、工商管理系等11个教学机构,国家统招专业30个,继续教育专业26个。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安徽恒缘教育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主营教育及项目投资,住所合肥市经开区,法定代表人宫洁。

就《通报》是否存在“受处分人”被改名换姓等问题,10月30日和31日,澎湃新闻分别向当事学校合肥财院、绿海学院及《通报》发文单位安徽省教育厅发去了采访函。截至发稿,澎湃新闻没有收到合肥财院和绿海学院的回复。安徽省教育厅资助中心主任李炳银则向澎湃新闻作出了说明和回复。

11月5日,李炳银告诉澎湃新闻,经向合肥财院了解,马凤余和杨雁南没有如上述《通报》所述在该院党政联席会、中层干部会议上作过检讨,但两人确实应为学生资助工作违规问题承担责任。

11月6日,李炳银就上述疑问进一步回复称,经查,《通报》中涉及合肥财院、绿海学院相关人员的名字确实有误:安徽省教育厅工作人员起草《通报》通过电话向合肥财院了解当事人姓名时发生错误;《通报》直接引用绿海学院上报材料中的姓名,系该学院工作人员录入错误。

回复指出,2017年6月,安徽省教育厅会同省财政厅联合开展高校学生资助工作检查,发现合肥财院、绿海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存在问题,检查组要求学校立即进行整改。合肥财院和绿海学院分别补发了部分学生的资助款,并形成了对时任有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此后合肥财院分管副院长和学生处长、绿海学院院长助理先后辞职。

安徽省教育厅资助中心专责全省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具体负责高校学生奖助学金评选、发放的组织实施工作。李炳银作出的回复,与马凤余、杨雁南和熊名文三人的说法并不一致。

原标题:安徽教育厅通报写错两个受处分人名字,回应:工作人员误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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